北魏成為“爵本位”的社會,既是遵循政治體發育的一般途徑,也有自身的政治文化淵源。最早建立的遊牧高級政治體匈奴,《史記·匈奴列傳》記其“官製”曰:
置左右賢王、左右穀蠡王、左右大將、左右大都尉、左右大當戶、左右骨都侯。匈奴謂賢曰“屠耆”,故常以太子為左屠耆王。自如左右賢王以下至當戶,大者萬騎,小者數千,凡二十四長,立號曰“萬騎”。諸大臣皆世官。呼衍氏、蘭氏,其後有須卜氏,此三姓其貴種也。諸左王將居東方,直上穀以往者,東接穢貉、朝鮮;右方王將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月氏、氐、羌;而單於庭直代、雲中:各有分地,逐水草移徙。而左右賢王、左右穀蠡王最為大(國),左右骨都侯輔政。諸二十四長亦各自置千長、百長、什長、裨小王、相封、都尉、當戶、且渠之屬。[95]
從這段史料可以看出,匈奴單於之下,仍有諸多“王、將”組成的“二十四長”,他們“各有分地”,獨當一麵,世襲其位,且其下仍有“千長、百長、什長、裨小王”等,與單於庭直屬機構是平行的。美國學者巴菲爾德將這種結構稱為“帝國聯盟”(imperial confederacy),單於充當戰爭首領以及中原與草原部落之間的單一調解人,在外交與軍事事務方麵獨裁專斷,但在處理內部問題上卻依靠協商與聯盟。[96]由於遊牧經濟的分散性和移動性,以及由此帶來的分枝型社會結構(segmentary structure),[97]在廣闊草原上,匈奴單於隻能以氏族—部落—部落聯盟層層聚合的方式建立起有限的統治,而且這種統治非常依賴於二十四長以及其他有實力的部落首領的擁戴。這種政治結構中,單於與二十四長間的關係,與其說像皇帝與朝臣的關係,不如說更接近西漢前期皇帝與關東諸侯王國的關係。也就是說若與華夏製度相比附,較之官僚製,更接近分封製。同時代的漢人與匈奴人對於這種政治結構都有明確的認識,故而在將匈奴的政治名號用漢字表示時,如在匈奴單於至漢皇帝的書信中,就選用了“王”“侯”這樣與分封和爵製相關的詞語。這是一種將北族分散君主製與華夏式封建製度加以鏈接的努力,此後“王侯林立”遂成為華夏史家理解北族政治文化的一種既定心理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