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憲法大綱》,少數立憲派人士沒有意見。他們說:“吾民不費舉手投足之勞,坐遇曠古未有之盛典,猶咎朝廷之不能盡剗君主大權,而直護吾民,豈人情乎?[14]“數千年相傳之獨裁政體既能一變而為立憲政體,則立憲政體之自乙以靳於甲,可立而俟矣。”[15]前者是以一個受恩者的心理接受的,認為不應要求恩賜者傾囊相贈,充滿了濃鬱的人情味。後者是考慮到既然立憲,自然就能使立憲由低級進入高級階段。他們易於滿足,卻不是對大綱衷心的讚成。
比較多的立憲派人士感於長期受專製主義荼毒,盼望政治上徹底解放如大旱之望雲雨,恨不得將專製毒根一下子鏟除,要求英國式的立憲,對《憲法大綱》不準議院幹預這幹預那極端反感,予以猛烈攻擊。說:“吾不意二十世紀公理大明之時代,而竟有擁護專製之立憲也”,“真可謂敻宇內而無儔者矣”[16];“於議院議決協讚之權闕焉弗講,是尚得為議院矣乎!”[17]“於君主一方麵,則絲毫不準人民之侵蝕大權;於人民一方麵,則處處以君主所定之法律束縛之,專製政體之完備,無過於此者。”[18]
對於九年立憲期限及《逐年籌備事宜清單》,反應也不相同。
北京的士民“歡聲雷動”。《北京時報》竭誠歡呼:“明詔宣示欽定憲法及召集議員的年限,實在是我大清帝國雄飛宇宙第一的大紀念日期,凡我全國各地方官及全國國民,全應當懸燈結彩,開會慶賀才是。”[19]士民們聯絡商會,在前門外結紮牌坊,上麵綴滿電燈,將上諭書於玻璃屏上,並以鬆葉織成“帝國國會萬歲”六個大字,以壯觀瞻。各鋪戶均懸燈五日,表示其“歡舞之忱”[20]。
直隸某些人士擔心形勢變化太速,政府無法保證籌備工作的穩步實施,不相信方案能夠救亡。同時指責方案過於強調各級政府的責任,輕視人民的責任,說“天下最難恃者莫如政府之良心,而天下最可恃者莫如國民之能力”,“若但恃政府之良心自行改革,而無國民以應之,憲政亦安有望哉!”[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