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國會請願風雲

第一章 要求速定召集國會年限

一、立憲呼聲**

由於朝廷沒有定下何時頒布憲法,召開國會,立憲派最初要求的是迅速確定召集國會的年限,爭取民權,為此而奮鬥的急先鋒首推楊度。

楊度字晳子,湖南湘潭縣人,1875年生,1894年中舉人,後納資捐為郎中。1902年自費赴日本弘文學院速成師範班學習,次年又入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科學習。在此,他接觸了新的學說,思想大變,與革命派和立憲派人士均熱情交往,後來完全轉向立憲派。1906年12月,戊戌政變後流亡到日本的梁啟超與他商議組織政治團體,並許以成立之後任幹事長。他開始本極熱心,後因與蔣智由、徐佛蘇意見不合,梁啟超也發現他有“野心”,遂致分道揚鑣。

楊度認為,實行君主立憲最重要的莫過於製定憲法、建立責任內閣和召開國會三事。沒有憲法限製君權,便無所謂君主立憲。現在的中國政府完全是專製性質,對外隻知“送禮”,對內隻知“偷錢”,“升官發財以外,百事非其所管”,一言以蔽之,是“不負責任之政府也”。欲望如此之政府“發達人民”,保護國權,根本不可能。必須對之加以徹底改造,使之成為責任政府,這是政治革命的目的。但相較而言,國會更為重要。國會最重要的本質“在於人民參政權”,應當以人民組織,能夠代表國民,確實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和監督機關。[1]有了它,就可以“解決一切之政治問題”[2]。

他說:君主立憲國家的憲法以英國的民主程度最高,普魯士次之,日本最低,這種差異的產生與人民力量的大小和君主讓步的多少有關,而決定性的因素則為國會是否建立。所以人民所當注意者:“惟專心竭力以求國會之早成而已。既有國會,斯不患無憲法;且必有國會,而後能有程度較高之憲法。何以故?必有國會而後國民有提議憲法、承認憲法之機關,始可以國民之意思加入於憲法範圍之內,乃可望憲法程度之高也。”假使人人都起來力爭開設國會,“日本亦不足慮,直可以成為普魯士”。有了國會,也才能夠監督政府,使之真正負起責任。[3]因此,他極力鼓吹召開國會乃是“惟一救國方法”[4]。說現在的世界是列強奉行“經濟的軍國主義”的“野蠻世界”,列強依靠其強大的經濟和軍事實力進行侵略,已把中國變成“世界各國之中國”。中國貧弱的根源在於專製政體和政府不負責任。要消除貧弱根源,使中國變成一個與列強並駕齊驅的經濟軍事強國,唯一的出路就是實行政治革命,變專製政體為立憲政體,召開國會,把不負責任的政府改造成為責任政府。[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