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國會請願風雲

(二)主要的請願團體

經過立憲派的宣傳鼓吹和組織領導,一個全國性的要求速定召集國會年限的請願運動迅速展開。參加的既有立憲團體,也有各省人民。

1.帝國憲政會

帝國憲政會由康有為在海外領導的保皇會改名而來,在要求召開國會方麵是較早的一個,僅次於憲政公會。1907年10月,該會即發動菲律賓、新加坡和香港的華商數萬人推舉代表入京,呈稟農工商部,要求速開國會,“以重人民參政之權”[44]。同年11月15日,澳洲的帝國憲政會和《東華報》也電請召開國會。[45]康有為也擬《海外亞美歐非澳五洲二百埠中華憲政會僑民公上請願書》,要求“立開國會,以實行立憲”。[46]1908年,帝國憲政會和南洋各支會都積極參加了請願運動。

2.政聞社

政聞社由梁啟超所組織,他認為:國會是“良政治之源泉”,人民求得良政治,也就是求得國會。“然立憲之動機起自政府而不起自人民,則其結果必無可觀者。”[47]在1907年10月17日召開的政聞社成立大會上,他演說時又強調指出:立憲的真精神,賴有人民選舉的國會。國會監督的對象是政府,希望立憲之動機發自政府,無異於希望政府特建機關,等待人民監督自己,這是絕對不會有的事。如何才能除專製之毒,舉立憲之實?第一,要變消極的態度為積極的態度,人人奮起為政治上之運動;第二,要變單獨的行動為一致的行動;第三,要變暫時的進行為繼續的進行。發動國民的責任在中流社會,大家都要加強責任心。[48]

1907年12月,資政院總裁溥倫奉命赴日訪問,梁啟超覺得應利用這個機會表示意見。他考慮到若提出國會要求,必與熊範輿等的上書重複,也不會如其透辟,而且還可能引起政府驚恐,倒不如借資政院做文章,“以國會之組織寓諸資政院”,“為暗度陳倉之計”。因為“資政院為明年即設之機關,若能采用,則明年即已見國會之成立”[49],實際上更快。所以他寫了一篇說帖,讓總務員馬相伯、常務員徐佛蘇和社員侯延爽、長福在橫濱呈交溥倫。內講:既然設立資政院是為了樹立議院基礎,“則凡將來議院所應有之權限,今之資政院皆當有之”,包括完全的立法權、承認預算權、參與條約權和上奏彈劾權。其組織應含有上下兩院性質,以半數議員備將來上議院之選,由欽選議員和各省谘議局派出的代表組成;以半數議員備將來下議院之選,全部民選。行政官本不能充任議員,隻是中國屬於草創,可以從權,人數宜少。[50]對這個說帖,梁啟超“自覺得意已極,巧言如簧,易於動聽,又多為烘雲托月之法,使易墮我玄中。”[51]實則不然。此後政聞社即把請願速開國會作為社中最大的事件來抓,將主要力量用於發動各省人民之上。與憲政公會、預備立憲公會和憲政研究會商定,發起各省士民簽名,接著分頭派員赴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湖南、江西、廣東、河南等省活動。政聞社因遭清廷猜忌,特采取“於國會運動中寓擴張黨勢之實”[52]的方針,態度尤其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