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國會請願風雲

四、第四次請願

對於國會請願,各國駐京公使曾數次向外務部作非正式的表示,態度都比較明朗。10月中旬,他們“深讚中國國民民氣之勃發,團體之堅固,熱誠之可嘉”[1];過了幾天,某公使到外務部辦完事情以後,談及國會請願,說道:“貴政府非不知國會之裨益,然所以未能解決者,蓋為愛護此專製政權耳。此次若經批準,雖不免諸多紛更,然可保必無擾亂。倘仍行批駁,則國民與政府感情益惡,恐將有極大之衝突,其擾亂必至搖動全國。”[2]還有的說:“此次國會之請願,各國均望有美滿之結果,以保東亞之和平。否則內亂必生,甚為危險,殊非各國之所樂聞”[3]。11月4日下午,外務部即將縮短國會期限的上諭函告駐京各國公使。各國公使紛紛函複祝賀,各使館並升旗三日表示慶賀和友好。英國、美國、德國和意大利等國政府還向外務部發來了賀電。

軍機大臣見外國人如此,而本國的賀電卻少得可憐,殊不可解,立即命令京師總商會分電各省各埠商會開會,慶祝國會速開,並謝政府主持之力,盡量往自己臉上貼金。

民政部尚書善耆也以為此舉實為中國非常之盛典,理宜同表慶祝,通飭內外城巡警總廳傳知各區,轉飭所有商號、住戶等統統自4日起,一律懸掛國徽慶祝。巡警總廳遂傳令各商號、住戶一律懸掛龍旗五天,在熱鬧通衢搭起采棚,各戲園減價,以示鼓舞。北京督學局與商會亦會同商議,定期開慶祝大會。上月學部曾下令不準教員和學生參加請願之事,現在督學局為慶祝上諭頒發,竟通知各學堂停課三天,7日舉行提燈會,一律戎服,齊集大清門外,唱愛國歌,三呼萬歲。

北京是首都,在天子腳下,命令一下,誰敢不從?那些辦慣了此種事情的小官小吏、巡警和地保等人,穿街走巷,挨家呼喊。當天,城內外龍旗已經在各號各戶門前掛滿,一座座彩牌樓、彩棚、彩架在各個衝衢大道高高搭起。在大清門前,彩架高搭,懸吊著月色大電燈一具。正陽門以南馬路兩旁,悉豎小紅燈,上書“國會”二字,直達天橋,道路兩旁,商鋪龍旗招展,巷口彩牌樓輝煌映目。棋盤街中心以數千百紅燈十字交叉,懸於空際,其他四周石欄,皆繞以小紅燈,光輝燦爛,如同眾星捧月。珠市口商會所搭之**彩牌樓,上懸無數電燈,別有大觀。在這些地方,燈火通宵達旦,車馬遊人塞途,歡呼萬歲之聲不絕於耳,“洵為中國千古未有之盛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