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理論家宣稱要闡述“一般性社會學理論”時,其實是在闡述一個概念王國,他們從中排除了人類社會的許多結構性特征,而這些特征長久以來都被恰當地認可為對於理解人類社會來說是不可或缺的。表麵看來,這樣做用心良苦,旨在使社會學家的關切成為專業化的努力,並有別於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的關切。按照帕森斯的講法,社會學必須處理“社會係統理論中的特定麵向,即關注社會係統中價值取向模式的製度化現象,關注這種製度化的前提條件;關注模式的變化,關注遵從這類模式和偏離這類模式分別有哪些前提條件,關注所有這些情況下牽涉的動機過程”[10]。就像任何定義應當做的那樣,轉譯一下,把預設去掉,這句話就可讀作:像我這樣的社會學家會喜歡研究人們想要什麽,珍視什麽;我們也想搞清楚這類價值為何會多種多樣,又為何會發生變化;一旦我們確實找到多少算是統合一體的一係列價值,我們會想搞清楚,為什麽有些人會遵從它們,而另一些人卻不會遵從。(轉譯完畢)
戴維·洛克伍德(David Lockwood)曾經指出[11],這樣的陳述使社會學家不再對“權力”以及經濟與政治製度有任何關注。我的看法還不止於此。這樣的陳述,實際上包括帕森斯的整部著作,與其說是在探討某一種製度,不如說是在討論傳統的所謂“合法化”。我認為,這樣的結果就是根據定義,將所有製度性結構轉換成某種道德領域,或者更準確地說,轉換成所謂“符號領域”。[12]為了闡明這一點,我想首先說明有關這塊領域的一些東西,然後討論它的所謂自主性,之後再看看帕森斯的觀念是如何把事情搞得非常困難,哪怕隻是提出幾個分析社會結構都要涉及的最重要的問題。
那些把持權威的人,為了使自己對於製度的統治正當化,會努力將其與被人廣泛相信的道德符號、神聖象征和法律條文相聯係,仿佛這種統治乃是順理成章之事。這些核心觀念或許指向一位或一組神,“服從多數”,“人民的意誌”,“賢能至上或財富至上的貴族政體”,“天賦王權”,或是統治者本人自稱的超凡的稟賦。社會科學家遵循韋伯的看法,稱這類觀念為“合法化”,有時也稱之為“正當化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