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種種,本身並不會讓人煩亂。它就算不被直麵,也已是廣為人知。今日的社會研究往往會直接服務於軍隊將領、社會工作者、公司經理和監獄管理者等。諸如此類的科層應用還在與日俱增,並且無疑還將持續下去。而無論是社會科學家還是其他人等,也都在以具備意識形態意味的方式在使用這些研究。事實上,社會科學也是作為社會事實存在的,就此而言,它在意識形態上的相關性是內在固有的。每個社會都持有標明其自身屬性的意象,尤其是那些為其權力體製和有權勢者的做派提供正當性辯護的意象和口號。社會科學家搞出來的意象和觀念與這些通行意象可能契合,也可能抵觸,但總會與後者產生連帶意涵。一旦這些連帶意涵為人所知曉,往往會陷入爭論,並被付諸應用:
這些意象和觀念為權力的安排和有權勢者的支配地位提供正當化辯護,就此將權力轉換成權威。
它們批評或揭露通行的安排和統治者,就此剝奪其權威。
它們轉移對於權力和權威話題的關注,就此轉移對於社會本身結構性現實的關注。
諸如此類的應用並不一定是社會科學家有意為之。事實或許就是這樣,但社會科學家一般也都會意識到自己所做研究的政治意涵。在這個意識形態的時代,就算他們當中的這一位不清楚,那一位也很可能清楚。
對於明確的意識形態正當化辯護的需求已經大大增長,哪怕隻是因為把持大權的新型製度/機構(institutions)雖然已經興起,卻尚未獲得合法化,而舊有的權力曾經的保障已經過時失效。比如,現代企業的權力並不是由18世紀傳承下來的自由主義學說自動給出正當化辯護的,而在美國,這樣的學說正是合法權威的主線。所有利益及權力、全部**和偏見、一切憎恨與希望,都傾向於獲得某種意識形態機製,賴以和其他利益集團的口號、符號、學說和訴求一競高下。隨著公共溝通(public communication)日益擴張,不斷加速,其效力也在不斷重複之下變得愈益減損。因此,對於新的口號、信念和意識形態的需求是持續不懈的。置身這等大眾傳播(mass communication)和深度公關(intensive public relations)的情境,社會研究要是還能免於為意識形態提供裝備的需求,的確是很奇怪的事情,而社會研究者如果不能提供這種裝備,那就更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