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社會學的想象力

在我們這個時代,社會結構通常是在一個政治國家下組織起來的。無論從權力的角度來看,還是就其他許多引人關注的方麵而論,社會結構最具包容性的單位都是民族國家。縱觀世界曆史,民族國家現在成了主導形式,也因此成為每個人生活中的主要事實。民族國家既分裂又組合著全世界各“文明”、各大洲,程度不一,方式多樣。它的擴散程度,它的發展階段,就是理解現代史的重要線索,現在則成了理解世界史的重要線索。政治、軍事、文化和經濟諸方麵的決策手段和權力手段現在都是在民族國家內部組織起來的。絕大多數人的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所處的一切製度和特定情境,現在都被組織進了某一個民族國家。

當然,社會科學家並不總是隻研究國族範圍內的社會結構。但關鍵在於,他們一般都會覺得,即使是更小或更大規模的單位的相關問題,也需要以民族國家為框架來梳理。而其他“單位”會很容易被理解為“前國族的”或“後國族的”單位。原因就在於,雖說國族單位當然也可能“屬於”某個“文明”,這通常意味著它們的宗教製度是某個“世界宗教”的製度,但是這種“文明”的事實同其他許多事實一樣,也可能意味著可以由此衡量今日民族國家的多樣性。不過,在我看來,當“文明”被像阿諾德·湯因比(Arnold Toynbee)這樣的作者使用時,範圍過大,籠統含糊,無法作為社會科學的首要單位,難以成為“清楚明白的研究領域”。

我們選擇國族社會結構作為通用的研究單位,就是采取了一種合宜的概括層麵。在這個層麵上,我們既能夠避免放棄我們的問題,又能包容當今人類行為的許多細節和困擾中顯然涉及的那些結構性力量。不僅如此,選擇國族社會結構還能使我們非常方便地把握公共關注的重要議題,因為現如今,那些行之有效的權力手段,因此在相當程度上也是行之有效的塑造曆史的手段,無論好壞,正在世界各民族國家內部以及它們相互之間,被緊密組織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