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於曆史學家在何等程度上是社會科學家,或者他們應當如何作為,更重要的是爭議更大的一種說法:社會科學本身就屬於曆史學科。社會科學家要想履行其任務,甚或隻是想說清楚這些任務,都必須運用史料。除非你接受某種有關曆史本質的跨曆史理論,或者你同意說社會中的人是一種非曆史性的實體,否則沒有任何社會科學可以被認為超越了曆史。所有名副其實的社會學都是“曆史社會學”。保羅·斯威齊(Paul Sweezy)說得很好,“曆史社會學”就是力求撰寫“作為曆史的當下”。曆史學與社會學之間之所以存在如此親密的關係,有以下幾點原因:
(1)我們在陳述何者有待說明時,需要非常充分的涉獵,而隻有了解人類社會在曆史上的多樣性才能提供這樣的背景。一個特定的問題,如各種形式的國族主義與各種類型的軍國主義之間的關係,如果是針對不同的社會和不同的時期來問,必然往往得到不同的答案。這就意味著問題本身也常常需要重新梳理。就算隻是為了以恰當的方式提出社會學問題,我們也需要曆史提供的多樣性,更不用說解答這些問題了。我們會給出的答案或說明常常會甚或通常會采取比較的方式。無論是形形色色的奴隸製,還是犯罪的特定意涵,無論是各式各樣的家庭、農村社區或是集體農莊,不管我們試圖理解什麽,要想理解其本質條件可能是什麽,都要求進行比較。不管我們感興趣的是什麽,都必須放在多種多樣的環境下進行觀察。否則我們就隻限於膚淺的描述。
而要想有所超越,我們就必須考察可能範圍內的所有社會結構,既包括當代社會結構,也包括曆史上的社會結構。如果不考慮可能的範圍,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所有既存實例,那麽我們的陳述在經驗角度上就無法做到充分。在社會的某些特性上可能具備的這類規律或關係,也不是那麽容易清晰分辨的。簡言之,對於我們所研究的東西來說,曆史類型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對於我們就研究對象做出的說明而言,曆史類型同樣不可或缺。如果從我們的研究中除去這類材料,即對人們所作所為及其變化的一切記錄,那就像是號稱研究一朝分娩,卻無視十月懷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