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四、文字與進化

強調文字作為“器”的性質,既和當時學術界對於學要“有用”的思考有關,也揭示出社會進化論對此運動的影響,而這又絕不止於用的層麵。1895年,康有為指出:“凡文字之先必繁,其變也必簡。故篆繁而隸簡,楷正繁而行草簡。人事趨於巧變,此天智之自然也。以造文之始,必多為筆墨形象,而後其意始顯;及其通用,但使為記號而已可共曉。”他還征引郭嵩燾的見聞,說西人“三千年前古文字,皆是象形,與中國鍾鼎略同”,而今日則“以音紀字,至簡者也”。[124]這一看法被世人廣為接受。其弟子梁啟超說:“凡符號之優劣有一公例,即其符號能劃一、以省人之腦力者為優,反是則為劣也。……故凡野蠻時代之符號,必繁而雜;凡文明時代之符號,必簡而整。”[125]勞乃宣也說,文字進化與社會進化恰相反,“人事降而愈繁,則文字趨而愈簡,自然之勢也”[126]。為王炳耀書作序的溫灝亦提出:“唐虞三代之時,文字尚簡,故治亦極盛”,至秦漢之後以迄宋明,“文愈繁,則治亦愈衰”。[127]

這一進化的標準也出現在清季的白話文運動中。劉師培(1884—1919)引“英儒斯賓塞耳”之言說:“世界愈進化,則文字愈退化。”此所謂“退化”,“乃由文趨質,由深趨淺耳”,在社會立場上,仍是進化。由此以觀中國,上古時期“印刷未明,竹帛繁重。故力求簡質,崇用文言”;降至後世,文字漸多,文辭益淺,正遵循“由簡趨繁”的“天演”之例。“故就文字之進化之公理言之,則中國自近代以來,必經俗語入文之一級。”[128]這樣,就如同“言文一致”的觀念一樣,進化論也同時為文字和文體的改革設定了方向。

康有為指示文字演變規律,乃是從中國曆史上找例證,提示漢字亦在向“記號”的方向走,無疑意在強化切音字的說服力。與他持相近看法的人頗多。蔡元培討論祭禮的變化時,就從中看到了與文字演化同樣的規律:祭禮乃“由思想構造設為記號”,其法乃“由屍而象而主,如文學之由象形而會意而諧聲,皆為由直接至間接,實符人智開蒙之序”。[129]盧戇章雲:中國“字體代變”,自雲書、鳥跡,到蝌蚪、象形,又到篆、隸、八分,以至宋體字,“皆趨易避難也”。[130]既然切音較象形為易,則漢字簡化最終會走向切音一途。湯金銘說,“諧聲為六書之一,而字居大半。後代遞增之字,此類為多”,皆因其易於識記。他表彰蔡錫勇的著作,謂其“以切音為主,靳合今音,不拘古韻”,亦是“推廣諧聲之義”。[131]湯氏所謂“諧聲”即今日所說形聲字,實際是“形聲相益”,故其字居大半,並沒有證明漢字的發展方向是走向拚音化的,但湯氏的論說重點卻全放在“聲”這一麵,因此與其說此論是對漢字發展過程的歸納,不如說其意已先存成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