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三、“簡字”不“簡”

清末最後幾年,普及教育與保存國粹俱盛一時,欲收“魚與熊掌得兼”之效的雙軌製也獲得了更多認同。然正因如此,二者之間本已存在的緊張關係也更為凸顯。這主要通過對切音字性質以及其與漢字之間關係的討論體現出來。

切音字和漢字是何關係,在切音字運動中是一個自始就相對模糊的問題。1892年,盧戇章指出:

若以切音字與漢字並列,各依其土腔鄉談,通行於十九省各府州縣城鎮、鄉村之男女,編甲課實,不但能識切音字,亦可無師自識漢文,兼可以快字書信往來,登記數項,著書立說,以及譯出聖賢經傳、中外書籍腔音字義,不數月,通國家家戶戶、男女老少無不識字,成為自古以來一大文明之國矣。[52]

照此,切音字既是補助識認漢字的工具,其自身也是一種可以流通的“文字”,至少也是一種粗淺的“準文字”。這個主張被切音字運動者廣為接受,隻是側重點隨具體表述目標的不同略有調整而已。實際上,文字的雙軌製方案也是和對切音字雙重屬性的認識相吻合的。

因此,至少從名義上看,切音字是一開始就被稱為“字”的。比如,前引蔡元培1900年的日記中就稱之為“切音通俗文字”(參見第一章)。而在各種正式出版的切音字方案中,除了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1900年)、朱文熊的“江蘇新字母”(1906年)、盧戇章的“中國字母”(1906年)、劉世恩的“音韻記號”(1909年)等寥寥幾種外,也多以“字”命名;不用“字”的諸位,也無人明言何以棄“字”而使用“字母”“記號”等稱呼。首先試圖在這之間做出區分的是勞乃宣。1906年,勞氏針對王照在其書中“或稱官話字母,或稱合聲字母、拚音字母,又質言之曰省筆字”的現象提出,“字母之稱不能包括韻與聲,似不賅備”,而應定其名為“簡字”。[53]按古稱“字母”,意指聲紐的代表字。勞乃宣此議,主要是從這個角度做出的。不過,此後勞氏不斷上書,始終堅持識切音“簡字”者應和識漢字者一起被看作選民,其暗含的意思,實際是要求政府給予簡字一種“字”的地位。更有說明意義的是,1906年之後,“簡字”二字迅速流行,即使傳授王照方案者,也稱之為“官話簡字”。[54]勞乃宣的“正名”之舉被大家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