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一、因聲求義

關於聲義說的形成和演變,沈兼士(1887—1947)在1933年發表的《右文說在訓詁學上之沿革及其推闡》一文裏已做了係統梳理,後來的研究在思路甚至引文範圍上都沒有太大突破。[23]故本章以沈兼士文為據,結合相關研究,對此問題做一概述。

沈兼士指出:“文字為語言之符……故訓詁之道亦應以音為樞紐。”據此,他在學術史上分出了“聲訓”“右文”和“以聲求義”三個階段。“聲訓”或“泛用一切同音或音近(雙聲或疊韻)之字相訓釋”,或以“同聲母字相訓釋”。漢人多用此,唯其限製條件過寬,時有“傅會”之弊。“右文說”由宋人王子韶提出,大意為:“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其法“為研究一組同從一聲母之形聲字與其聲母在訓詁上之關係”,較前人更有係統而“近於真實”。此後,有不少人注意到此一現象,唯未能“明言其理”。[24]

“音聲詁訓相通”的具體原理到清代才大彰。在這方麵做出最重要貢獻的是段玉裁和王念孫。段氏研究《說文》,提出“以聲為義”的條例:“古今先有聲音而後有文字,是故九千字之中,從某為聲者,必同是某義。”[25]王念孫說,“竊以訓詁之旨,本於聲音。故有聲同字異,聲近義同,雖或類聚群分,實亦同條共貫”,故可“就古音以求古義,引伸觸類,不限形體”。[26]胡奇光指出,段、王的不同在於,前者把“因聲求義”放在“主導地位”,“據形說義”放在“次要地位”;後者則“不必據形說義,而要就古音求古義”。[27]其後,黃承吉(1771—1842)著有《字義起於右旁之聲說》,明確繼承“右文說”:“六書之中諧聲字為多。諧聲之字,其右旁之聲必兼有義,而義皆起於聲。……凡字之以某為聲者,皆起原於右旁之聲義以製字,是為諸字所起之綱。其在左之偏旁部分,則即由綱之聲義而分為某事某物之目。”這裏把許慎以形體為綱、聲音為目的關係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