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8月,《新青年》發表了朱經農(1887—1951)寫給胡適的一封信。信中把當時國內各種“文字革命”(即本書所謂“語文革新運動”)的主張歸納為四種:第一,“‘改良文言’,並不‘廢止文言’”;第二,“‘廢止文言’,而‘改良白話’”;第三,“‘保存白話’,而以羅馬文拚音代漢字”;第四,“把‘文言’、‘白話’一概廢了,采用羅馬文字作為國語”。[4]朱氏所用“文字”一詞是廣義的,涉及文體、狹義的文字和書麵語言等不同層次。這四種主張均與白話文運動有關,但一種比一種激進:前兩種都還集中在文體層麵,第三種已涉及漢字存廢,第四種所謂“采用羅馬文字作為國語”者,實際是采用西方“語言”(包括世界語)作為“國語”的意思,則更是把漢語、漢字、漢文一網打盡,全部推翻。
在這四種主張中,《新青年》同人最熱心的主要是第二種和第三種,但也有人支持第四種,其中最積極、影響最大的是錢玄同。[5]1918年4月,他在給陳獨秀的一封信中,明確表示反對“改漢字為拚音”。錢玄同認為,中國不但言文不一,而且方言紛歧,要靠幾個人的力量“在十年八年之內”完成統一語言的事業是不可能的。然而語言不一,“即斷難改用拚音”,何況漢文乃“單音文字,同音者極多,改用拚音,如何分別?”更重要的是,漢文本來就缺乏“新理、新事、新物”,如用漢字造新詞,“既改拚音,則字中不複含有古義,新名詞如何造法?難道竟譯Republic為Kung-huo,譯Ethics為Lun-li-hsuh嗎?”蓋譯義容易造成對原文的曲解,不利於新思想的傳播;若在文中直接夾雜西字,“則一文之中,用西字者必居十之七八,而‘拚音之漢字’,不過幾個介、連、助、歎之詞,及極普通之名、代、動、靜、狀之詞而已”,又有何必要?[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