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五、結論

國語語言標準的爭辯持續了近半個世紀。國故大師、新學巨子、左翼文化領袖、邊緣知識青年紛紛加入爭辯,歧見迭出。這些爭論來自現代國家建設中的基本課題:如何塑造一個既能凝聚國人認同,又能滿足各種群體平等訴求的一體性文化?其焦點則可用錢玄同、吳稚暉都提過的“代表全國”四個字概括。

國語運動仿佛一個競技場,實際的推動力卻來自場外,表達了不同人群的訴求。這些論述大致沿著地域、階級等幾條線索展開,而它們又是更大範圍內的曆史變動的一部分。1912年4月,天津《大公報》發表了一篇評論,列出“破壞共和之五大害”,“省界”和“種族”都廁身其中。[158]換言之,這幾種觀念都被當作負麵因素,其滿足的是私利而非公益——後者則是“共和國”所欲達到的目標。這一認知取向在國語運動中也有體現:爭取平等的實際主體正是按照這些範疇所組成的社群,然而論者又往往刻意回避這種認同,反而攻擊對手純出私見,以示自己才有公心。不過,夷夏、雅俗等標準的介入,尤其是“國家統一”的目標,也都使得不少人確實超出了單純的地域範疇,站在“全國”立場思考問題。這在20世紀20年代的“京國之爭”中展示得最為明顯。

但實際上,並非所有的方言都被認為具有競爭資格,國語運動難免受到現實政治權勢與文化傳統的影響。時人所言之“南”與“北”,皆有特定所指;尤其是前者,其實隻是指江南。此外的南方地區,如廣東、福建、湖南、江西等,便屬弱勢。吳稚暉在讀音統一會上就很自信地宣稱:欲統一國語,“不能不舍魚而取熊掌。孰為熊掌?即通行力最大之一,合於天演之最宜。率言之,近於官音者是矣”。其餘方音,皆無資格。他並且斷言:倘若“聲音最完全”的廣東音被提出,“必廣東人先出而否定”。[159]當然,粵語也不是完全處在論者視線之外。章太炎就曾提議,從廣東音中提取一些其餘地方已消失的古音以為“補苴”,但同樣力主“取決於多數”的傅斯年就批評說:這種古音“自廣東外,無能發者。令廿一省人徇一省,無論理有未愜,即於勢亦有所不能行”。他還將此點提升為一通則:“故在古人為正音,在今人為方音者,宜徑以為方音,不以入於國語。”[160]可是,以北京話為國語,也是強全國以從一地,雖反對聲音不絕,卻終能勝出。顯然,平等雖具號召力,方言和方言卻到底不同(參看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