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理解揚雄所用“方言”一詞的性質,我們不妨拿《爾雅》做個參較。清劉寶楠(1791—1855)的《論語正義》引劉台拱(1751—1805)的《論語駢枝》曰:“昔者,周公著《爾雅》一篇,以釋古今之異言,通方俗之殊語。”“雅”猶言“正”也,如《詩經》中風、雅之別:“王都之音最正,故以‘雅’名;列國之音不盡正,故以‘風’名。”因此,“雅言”即“正言”,其“正於王朝”,而能“達於諸侯之國”。唯雅言的目標是溝通,而非齊一。蓋五方各有風俗,“不能強同”,王者“綜集謠俗,釋以雅言;比物連類,使相附近”,故名“爾雅”。[12]據此,《爾雅》和《方言》的性質其實相差不多,都有溝通不同地區語言的作用,唯強調重心有雅俗之異而已。[13]
從表麵來看,古今所謂方言的意思非常相近,但細究起來,卻存在兩點重要的差異。其一是就語言分類係統看。中國傳統語言認知結構由“雅言”和“方言”組成,雅言被認為具有普世性,此外的各種語言都被歸入方言範疇。而這個“方言”,也就是其字麵上的意思——方域性語言,其中不做更細致的區分,也不存在明確的統屬關係,更不去規定它們之間是否具有同源性。從語用學角度看,這個詞基本是一描述性概念,運用的場合廣泛而隨意。今人所雲方言則特指同一語言分化而成的地方變體,隻有在同屬“一種語言”的前提下,才有方言可道。[14]且這裏的“語言”也是狹義的,有嚴格的學理規定:在語音係統、語詞組織、語句結構上都有自己的特點。[15]這樣,現代的方言一詞所涉及的就不隻有“方域”這一個指標,亦同時指涉了一套由語係、語族、語種等範疇構成的等級性語言分類製度,方言在其中處於基層。顯然,這個“方言”是一個規範性概念,使用條件比傳統的“方言”嚴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