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大革命時期,一位雅各賓黨人宣布,“一個自由民族的語言應是唯一的,且對所有人皆是同一的”[1],一語道出了民族主義的基本原則:“一個國家、一種語言、一個民族。”[2]兩百年後,法國政治學家吉爾·德拉諾瓦指出,從“帝國”到“民族國家”的政治變革,必然伴隨著語言狀況的改變:“在帝國時代,政治和文化精英之間以有文學傳統為依托的通用語言進行溝通,而每個地區都有方言”;進入民族國家時代,方言先“被當地社會精英所拋棄,然後又遭大眾教育冷遇”,無可挽回地趨向“滅亡”。相應地,“民族語言”則扮演了兩種角色:既是“反對帝國語言的多樣性象征”,又是眾多地區性方言的掘墓人。作為一個國家“剩下”的唯一一種語言,它同時是“語言標準和政治規範”。[3]吉登斯也注意到,民族主義在歐洲的發展過程,亦是與方言文化相關的地域性共同體的瓦解過程。[4]因此,語言民族主義不但意味著一種新語言(民族統一語)的誕生,也意味著許多舊語言(方言)的湮滅。
中國的國語運動無疑是語言民族主義浪潮的眾多追隨者之一,不過,這並不等於它在任何方麵都對其原型亦步亦趨。李方桂在1947年的一段評論中注意到:接受政府所頒行的國語標準,並沒有妨害大多數中國人仍然用方音去誦讀文學文本,也沒有使得方言的“聲望”受到什麽明顯損傷。[5]確實,中國國語運動的領袖們大多對方言抱有一種積極而友善的態度,即使不將其看作國語的家屬,至少也當作可以共處的鄰人,而不是一定要打倒的對手。國語和方言之間雖然也有緊張,但無論如何還沒有發展到敵對地步,在多數情形下,反而是並轡駢行,形成了一種“雙語”體製,並得到了理論上的認可。同時,“國語”也常被看作一組可以在某種範圍內適當移動的語言光譜:隻要人們能夠大體無障礙地溝通,國語的能事已畢;國語運動並不要求每個人都能把標準語說得字正腔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