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三、改良的“藍青官話”

國語是“標準語”。但“標準”也還有程度的不同,有不同即有爭議。有一部分人力主嚴格推行“標準國語”,但也有相當多的人認為,隻要不同地方的人們可以自由交流,即便是“藍青官話”,也已達到語言部分統一的目的,而國語毋寧是“藍青官話”的“升級版”。這種意見影響甚大,以至有些官方文件都不自覺地使用了“藍青國語”一類說法(詳見下節)。

第一派主張的支持者主要是一些語文教育界的人士。20世紀20年代初,曾編寫過多種國文教材的範祥善提出,教師在“教授國語時候,要字字合著國音,才算是真正的國語”;否則便“不倫不類”,“不成事體”。[70]其時出版界名人方毅(方叔遠)提出:“隻要學得四不像的藍青官話,北方人可以聽得懂就算了。”金陵中學國文教師吳亞伯立刻反駁:學國語就要“學得像”,不能隻求近似,否則以“雞子”為“妻子”、以“姐夫”為“家父”,豈不讓人產生大誤會?[71]範祥善、吳亞伯的態度,大概就屬於錢玄同筆下的“所謂教育家也者”:字字吻合,一字不誤,豈非就是“最愛咬文嚼字”,“最愛鑿四方眼兒”?反之,按照錢氏的意見,標準就要寬泛、靈活很多:所謂國語,即“全國中應該有一種大同小異的語言,能夠彼此相喻而已”。他還明言:“‘國語統一’這句話,我是不主張的。”[72]

與對待方言的態度一樣,錢氏的意見也代表了許多新文化運動者的共識。1920年5月,胡適在為教育部國語講習所“同學錄”所寫的序言中,專門批駁了要求教育部規定“國語標準”的主張。因為在他看來,國語標準是自然逐步形成的:“沒有一種國語是先定了標準才發生的;沒有一國不是先有了國語然後有所謂‘標準’的”。因此,“你要想用國語,千萬不要怕南腔北調的國語。你不經過南腔北調的國語,如何能有中華民國的真正國語呢?”[73]乍一聽來,“南腔北調”似乎隻是通往“真正國語”的一個必經階段。但其實,他根本認為完全的“國語統一”既做不到也不應該:“國語至多不過統一個大致罷了”,正好比貨幣兌換,“打一點折扣,並不害事的。非官話區域的人,學幾句官話——國語,也要打個折扣,但也沒有妨礙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