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聲入心通:國語運動與現代中國

三、“普通話”的勝出

隨著1949年的政權鼎革,“國語”一詞的命運也隨之改變。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新政權忙於解決各種重大的政治、經濟、社會問題,語言文字問題並未被提上桌麵,“國語”一名仍使用了相當一段時間。1949年8月,黎錦熙在北平“中國文字改革協進會”上發言,提出應首先把漢字改革運動放在“解放以來”所麵臨的“新民主主義的各種實際建設問題”中思考。他的基本觀點是:“中國文字改革是屬於國語的;是不變更本國民族的語言,而但改革這種表達本國語言之傳統的文字符號”,因為“國語是民族的,它正在獨立的發展;但漢字卻是封建的,它阻礙文化的前進”。這裏他特別強調,“現在又有一般人對於國語發生了誤解,把國語這個名詞的界說,限製在過去‘國語統一’這種偏向的範圍”。然而,“‘國語’這個名詞,正和國旗、國徽、國歌一樣,內容可變而名稱是不變的”。[89]顯然,曾經和左翼人士打過筆仗的黎錦熙審時度勢,想靠修改國語的“內容”來延續國語這一名稱,但看其具體論述,其實仍是延續了前一年確立下來的五層次說;甚至將語言和文字區別開來,指責後者阻礙了前者的進步,也仍是三十年前的舊說(參看第五章)。至於其宣傳的文字改革,此時則確實已轉向了拉丁化新文字(參看第八章)。

但經曆過中國字拉丁化運動和國語運動論戰的人們,私下裏對於“國語”二字是否仍舊可以使用,頗感猶豫。1952年,王均(1922—2006)在一篇文章中說,“也許有人不喜歡‘國語’這個名詞,因為它曾是國民黨嚷嚷了二十多年而未見成效的‘政策’之一”,但他自己是喜歡的。他辯解道,我們反對的隻是強迫人民放棄方言和自己民族語言的“反動政策”,“而不是反對語言的統一”。因此,“國語”這個詞還是可以用的。[90]1953年,俞敏提出:標準語問題“目前雖然沒有公開討論,可是在寫文章的時候、教書的時候、討論語文問題的時候,人們也老把這個概念給夾帶進去:有人管它叫‘標準音’,有人管它叫‘普通話’,等到一舉例的時候,還是舉那老國語——北京話。既然大夥兒可以偷偷的談,為什麽不索性公開提出來一塊兒研究研究呢?說真的,現在咱不光需要標準音,並且需要一種經政府明令推行全民公認的標準語”[91]。顯然,左翼文化人對國語的批判,仍是人們記憶猶新的掌故;在官方未正式表態之前,一些敏感的人士對於“老國語”是否可以沿用,實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