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起見,先從葬禮開始講起。死亡與食物的關係,當然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供奉給死者的“枕飯”“枕團子”;其二,是送葬時帶去的各種食物。這些食物的製作,各家都有相應的講究,作為不著文字的規矩而被遵循,但這些問題似乎迄今為止並未受到重視。使用的材料、成品的形態、供奉的方式等都有定規,每一個細節都有其潛藏的理由,但找尋這些理由在今天並不容易。一般而言,一旦死者瞑目,需要盡快準備“枕飯”。對我們而言重要的是,這時剩餘的米飯怎麽處理。如果做好的米飯正好用完,自然沒有這個問題,但如果剩下,就得有人吃掉。而這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平日吃飯時,習慣上都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到了年節儀式的日子,則是神靈祖先、主人與眷屬共同進食。但是人們認為死者要新攝入的營養,會對一同享用的人產生特殊的效果,因此無法由在場者自由地分而食之。葬禮時從村內或組內來幫忙的人,或是來參加儀式的熟人好友不被稱為“客人”,也正是為此,即所謂客人,是一定要和一家的主人分享同一種食物的。但這種時候由各方而來的來訪者,按照聚會的一般法則,是應該一同分享食物的。於是,後世因各地不同而出現各種變化的一種略微麻煩的供給方式便誕生了。
“外灶”的風俗,便是其表現之一。死者去世之後,幫忙的人馬上趕來,在房外搭設廚房,另起爐灶,搗米做飯,這種情況隨處可見。也有的地方是借用鄰家的設施,完成所有飯菜的準備。所謂“米袋子飛過了籬笆”[2],倒不一定是因為有什麽不正當的行為,如果負擔者另有其人,而消費又是自由的,那麽提供一方更為慷慨大方,也在情理中。紀州[3]或大和,有“絕煙”的習俗。按他們的說法,是村裏有人去世的那天,全村都不開火做飯。但我想,這應該是對死者家裏不因日常之用而開火的做法的誤解。總之,為死者的“枕飯”而準備的那一鍋米飯,如果其他人吃的話麻煩就大了。所以才會為來訪者另立庖廚,這可以說是葬禮中的第二種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