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史學調查與探索: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曆史學學部論叢(2017)

論明代東北亞國際秩序的二元結構

趙毅

許多研究者都認為,帝製時代的東北亞國家關係是最為典型的“華夷秩序”體製。帝製中國的“華夷秩序”可謂“春秋國際公法”,牢牢籠蓋朝鮮、琉球和日本,沒有死角,東北亞諸國誠心向化、恭謹輸貢、嚴守藩封,奉帝製中國為天朝上國。

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明代東北亞國際關係格局十分複雜,十分詭譎。“華夷秩序”體係遭到嚴峻衝擊和挑戰。日本始終沒有承認明代中國的宗主國地位,明日關係與明朝(朝鮮)關係、明琉關係不可同日而語,有本質的差異。特別是日本在16世紀中葉結束了南北朝分裂局麵後,國力漸強,侵朝鮮、戰琉球,叫板明王朝獨大的地位,與明王朝分庭抗禮。與此同時,日本儼然在構築“華夷秩序”體係之外的“和夷秩序”體係。明代東北亞國際關係是“華夷秩序”與“和夷秩序”體係的碰撞衝突的二元格局。

第一,明代日本從未被納入“華夷秩序”體係。

經洪武、永樂兩朝40多年的努力,明朝與日本實現勘合貿易體係,卻沒被納入“華夷秩序”體係。與朝鮮、琉球不同,日本國不奉明朝正朔;日本天皇從沒接受明朝冊封,不成經製接受冊封的是幕府將軍、關白或地方大名;日本與明朝建立關係,意在於“貢”,有“貢”即有“命”,貢船停靠在口岸或京城會日館皆可設市交易貢船附帶的大量商品,賺取利潤,還可得到明王朝“厚往薄來”的可觀賞賜。來華日本貢使多不守中國法度,搶劫商民、殺人越貨、走私販私極其常見,甚或殺死明朝市舶官員,掠走寧波衛指揮,奪船出港,氣焰十分囂張。

第二,明王朝東北亞最忠誠的兩個藩屬國均成為日本侵略鯨吞的目標。

萬曆二十年至萬曆二十六年(1592—1598)中朝與日本之間爆發東北亞局部戰爭,明朝稱“萬曆東征”,朝鮮稱“壬辰倭亂”或“壬辰、丁酉之役”,日本則稱“文祿、慶長之役”。戰爭是日本悍然發動的,李朝八道國土盡失。明朝發兵援朝,苦戰七載,因平秀吉(即豐臣季吉)暴亡,日本撤兵,算打個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