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義爆發後,全國革命形勢迅速發展。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組成了以革命黨為主體的臨時政府,這為其提供了實現《革命方略》的可能性。然而,在有利的形勢下,孫中山並未將三時期的主張付諸實施,個中原因,值得探討。
正如孫中山所說,辛亥革命前,革命黨人對於民族主義的宣傳是卓有成效、影響巨大的,它易於為不同政治態度的人所接受。相比之下,對於民權、民生主義的宣傳就顯得十分薄弱。由於汪精衛等人認為約法的條理“非可宣之報章”,1906年以後,革命黨人很少公開發表文章論及革命程序論問題,與保皇黨的論戰也不了了之。同盟會雖然接受《革命方略》,真正能夠領會其苦心孤詣的人並不普遍,包括當時在這些問題上與孫中山的觀點比較一致的胡漢民等人在內,都不能完全認識革命程序論對於保障政權由專製轉向共和的重要性。因此,當實現這一主張的客觀條件具備之時,孫中山反而陷入孤立的境地。“民國建元之初,予則極力主張施行革命方略,以達革命建設之目的,實行三民主義,而吾黨之士,多期期以為不可。經予曉喻再三,辯論再四,卒無成效,莫不以為予之理想太高”[35],令孫中山感到心灰意冷。由於革命黨內部的反對,《革命方略》終於不能實行,孫中山後來屢屢談及此事,均深以為憾。
另一方麵,在革命的凱歌式進行之下,一批漢族官僚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見風使舵,表麵讚成共和,一時間全國上下一片擁護共和之聲。這使得革命黨人產生了某種錯覺,似乎從此共和政體可以永固無虞。對於袁世凱這樣狡詐的軍閥官僚,孫中山雖持戒心,但是,袁氏永遠“讚成共和”的保證,又使之抱有幾分幻想,希望用一紙約法束縛住袁世凱的野心,革命程序論的軍政府與地方自治相約的約法反而不必要。因此,盡管他迫不得已辭去臨時大總統的職務,仍然對民國的前途滿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