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太平天國與晚清社會

太平天國要在戰爭背景下順利籌餉,必須具備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軍事上處於主動或強勢,對農村有足夠控製力,城鄉能連為一片[21];二是征收錢糧的額度在老百姓能夠承受的範圍內,否則籌餉便難以為繼。

“照舊交糧納稅”,意味著沿襲清朝舊製來征收錢糧,即不觸動舊的地權關係,包括允許業戶收租。但伴隨著政權更迭,“照舊”不可能是原封不動,變化在所難免,隻是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太平天國重視與清政府爭奪民心。石達開在主持天京上遊軍政時便推行輕徭薄賦政策,且軍紀嚴明,故而頗得民心。時人慨歎道:“傳聞賊首稱翼王,仁慈義勇頭發長,所到之處迎壺漿,耕市不驚民如常,賊至猶可兵則殃。”[22]後期以蘇州為中心建立蘇福省後,洪秀全隨即下詔,對民眾過去深受清朝官吏“厚斂重征”之苦表示同情,宣布體恤民艱,將應征錢漕正款酌減若幹;表示“爾庶民得薄一分賦稅,即寬出無限生機”[23]。蘇浙地區的土地及租佃關係也有變化。隨著太平軍大兵壓境,不少地主因拒絕歸順而被殺或逃匿。一些在鄉地主的日子也不好過,麵臨佃戶抗租這一棘手問題。常熟鄉間甚至出現“業戶二年無租,餓死不少,幸而降價鬻田佃戶,十得二三”[24]的情形。不少富室在動**中家道中落。針對地主或死或逃以及有些在鄉地主拒領田憑(土地證)的現象,為避免田賦落空,太平天國允許佃戶自行完糧,即“著佃交糧”。李秀成體恤民生,“田畝亦是聽其造納,並不深追”[25]。在吳江,“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農民竊喜,陸續完納”[26]。同樣出於籌餉考慮,鑒於地主收不到租就無法完糧,太平天國不支持佃農抗租。1861年征收下忙時,駐防杭州一帶的戀天福董順泰勸諭民人“完糧以濟軍餉”。他解釋說,“同胞之將執戟之兵,雖有忠心,豈能枵腹?業各有主未可屯田,民既受招又難掠野。凡在軍籍,必須散糧,況守城垣,尤宜積粟”,強調“論產征糧”。其部屬據此發布告示,申令“業戶固貴按畝輸糧,佃戶尤當照額完租。茲值業戶糧宜急征之候,正屬該佃戶租難拖欠之時。倘有托詞延宕,一經控追,抗租與抗糧同辦”。[27]太平軍鎮壓佃農抗租事件正是在此背景下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