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事實無可辯駁地說明,洪秀全尚未萌生反清意向時,廣西社會便已民變蜂起,急劇動**;“動亂”的源頭並不是來自洪秀全。相反,正是在日益激化的社會矛盾和愈演愈烈的社會衝突的驅策下,洪秀全才最終走上反清道路。
洪秀全的早年經曆可劃分為三個階段,即熱衷科考、皈依上帝、立誌反清。科場失意的確對洪秀全刺激很大,但這隻是他選擇新的人生道路的一個起點或誘因。通過閱讀《勸世良言》接觸到基督教,進而按照自己的理解來傳播上帝信仰,這是洪秀全的一大轉折。[42]洪秀全勸人拜上帝,其主旨無非是勸人做正人、行善事。這不但對清政府統治構不成威脅,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有益的。在洪秀全同期撰寫的《百正歌》《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訓》等詩文中,非禮四勿、忠孝廉恥、富貴浮雲、知命安貧之類的文字俯拾即是,並且明確表示“嗜殺人民為草寇,到底豈能免禍災。白起項羽終自刎,黃巢李闖安在哉”,絲毫沒有鼓動造反的意識。洪秀全、馮雲山在廣西發展信徒,雖然在形式上觸犯了私下“拜會”之大忌,但就其具體行為分析,並沒有對抗官府的意圖。
問題的另一麵是,對現存體製和統治秩序而言,洪秀全及其信徒畢竟屬於離心力。基於獨尊上帝的信條,洪秀全反對孔子崇拜和偶像崇拜,這與主流意識形態和傳統習俗是相衝突的。二次入桂後,洪秀全又開始采用激進手段排斥偶像崇拜,親自率人到象州搗毀甘王廟;紫荊山區的雷廟、土地廟等也被打毀。此外,隨著入會人數越來越多,上帝會在紫荊山一帶逐漸坐大,成為一股新興勢力。所有這些均對現實社會秩序形成衝擊,從而引起當地鄉紳的不安和敵意。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年底,紫荊山生員王作新在率眾捉拿馮雲山未逞後,向官衙指控馮雲山等人“結盟聚會”“要從西番舊遺詔書,不從清朝法律”“踐踏社稷神明”,籲請將其“嚴拿正辦”。馮雲山與骨幹信徒盧六遂被解送到縣。盧六不久在羈押中病亡。馮雲山一案延宕半年之久才告了結。時隔數月,即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冬,洪秀全等人正式立意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