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晚清人物與史事

一、源起與流衍

有關李鴻章、張蔭桓“受賄”的說法源自俄國方麵,這一點是人所共知的。與此相關的立論依據主要包括沙皇時代財政大臣維特伯爵(Count Witte)的回憶錄、《紅檔》雜誌披露的彼得堡方麵與駐華官員收買中國大臣的往來函電,以及蘇聯學者鮑裏斯·亞曆山大羅維奇·羅曼諾夫(B.A.Romanov)首先利用過的沙俄財政部檔案。

最先向世人公開披露此事的是維特的回憶錄。1921年,在維特死去6年後,經美籍俄羅斯人亞伯拉罕·亞爾莫林斯基(Abraham Yarmolisky)整理編譯,以維特手稿為依據的《維特伯爵回憶錄》首先在倫敦以英文出版。[3]據回憶錄稱,在旅大交涉中,為了推動雙方迅速達成協議,避免俄軍強行占領旅順口時發生流血事件,維特曾指使俄國財政部駐北京的代表璞科第(D.D.Pokotilov)去見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和張蔭桓,希望他們勸說慈禧太後與俄國早日達成協議,並允諾饋贈李、張各值50萬盧布和25萬盧布的貴重禮品。維特坦然承認,這是他“在與中國人辦交涉中,第一次借助於行賄”。[4]李、張曾被俄國人收買的說法由此傳播開來。1923年,德裔俄國學者約瑟夫·弗拉基米羅維奇·黑森(Hessen)根據維特的各種遺稿(包括手寫稿和打印稿),將回憶錄重新整理成三卷,內容比亞爾莫林斯基的英文節譯本要充實和詳盡一些。1923—1924年蘇聯國內據此出版了俄文版的維特回憶錄[5],其中有關賄賂李、張的表述基本與英文版一致。

不知是否受到了亞爾莫林斯基整理的《維特伯爵回憶錄》的影響,蘇俄國內以整理刊布沙皇時代檔案為宗旨的《紅檔》雜誌(舊譯作《赤檔》)在1922年第2卷公布了21件藏於外交部的檔案資料,名為“關於收買中國大臣李鴻章和張蔭桓的電稿”。這組彼得堡與駐華官員之間的往來函電表明,1898年初俄國駐華代辦巴甫洛夫(Pavlov,也譯作巴百羅福或巴百諾福)與璞科第一起,先是為取得對華借款權曾對李、張進行過利誘,許諾分別饋贈50萬兩和20萬兩的禮物;後來又為租借旅大之事再次與二人“作機密談話”,向他們承諾,假使旅順口及大連灣問題在俄方指定期間辦妥,並不需要俄方的非常措施時,“當各酬他們銀五十萬兩”。[6]根據電函所言,租借協定簽訂後的次日(3月28日),璞科第付給李鴻章銀50萬兩。[7]至於給張蔭桓,一直到這年9月21日戊戌政變發生時,俄國人“尚未支款給他”。10月4日,巴甫洛夫同意付給已在流放途中的張蔭桓(政變後被革職發配新疆)1.5萬兩。[8]這些原始檔案的公布,客觀上為維特回憶錄首次披露的李、張“受賄”的說法增添了有力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