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證之中文方麵的資料,《紅檔》雜誌刊載的關於旅大租借的函電則有相當的疑問。
璞科第與巴甫洛夫為何考慮在租借旅大問題上也同樣使用賄賂的手段,並向彼得堡方麵請示後得到授權,有關原委目前尚不清楚(很可能北京與彼得堡之間還有其他相關函電談到這一問題,而《紅檔》雜誌未能全部披露,或者中文譯者沒有全部翻譯;有關情況在羅曼諾夫引證的財政部檔案中同樣也無痕跡可尋)。值得注意的是,《紅檔》所載函電中最早因租借旅大決定收買李、張的密電是1898年3月21日發出的,而中俄簽訂租借條約是在3月27日,中間隻隔一個星期。不管是維特的回憶錄還是羅曼諾夫的相關研究,都肯定在這個短暫的期限內,因向李鴻章和張蔭桓許以重金,才扭轉了局麵,保證了租借條約的順利簽訂,避免了因俄軍強行登陸而引發的衝突。這種說法淡化了俄艦已開入旅大的事實,誇大了當時李、張實際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可信性值得商榷。
在1897年底到1898年初的中俄交涉中,借款與租港兩個問題始終交織在一起。早在1897年11月23日,即膠州灣事件發生後不久,俄國外交大臣穆拉維約夫(Mouraviev)便提議“用艦隊占領”遼東半島的大連灣。起初,在俄國遠東外交事務上有很大發言權的財政大臣維特極力表示反對這種做法。他並不是不想占領中國的海口,而是反對“強占”這種形式。穆拉維約夫對維特長期染指遠東事務、過多幹預自己職權範圍的做法也不甚滿意,俄國政府內部存在明顯的意見分歧。然而,由於沙皇全力支持武力占領旅大,維特很快改變了立場,轉而支持穆拉維約夫的建議,不過,他表麵上繼續奉行所謂的“和平”政策,希望采用稍微緩和的辦法達到租借軍港的目的。12月16日,俄國艦隊以同盟者的身份開入旅順口,俄方聲稱這是臨時措施,一俟膠州事件解決當即撤退。實際上,俄國與德國相互勾結,以承認德占領膠州灣為條件,換取了對方對占領旅大的支持;同時又與英、日兩國討價還價達成了默契。特別是彼得堡方麵權衡利弊後,決定自行放棄對華借款,對英國讓步;同時擺出了向中國“效勞”的一種姿態。俄國人向總署提出,“願意幫助中國人擺脫困境”,“不僅不會反對向英國借款,相反,還將在借款一事上給予中國各種幫助,並利用自己的影響使英國降低它提出的條件”。但作為酬謝,中國與俄國簽訂租借旅順和大連灣的條約,並聲稱,俄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放棄”這些條件。[42]正是因為英、俄已達成交易,才促動了1898年3月1日英德續借款合同的簽訂;合同的簽訂又轉而成為俄國向清政府發難的契機。俄國人在“深感失望”的同時,開始蠻橫地索取“補償”。3月3日巴甫洛夫到總署,“專言旅大租地及造支路達黃海兩事,以為其君決定要辦,限五日照複”。[43]總署諸臣仰天無策,“恭(王)語塞,慶(王)稍申,餘皆默”。[44]清廷恐在北京交涉易惹各國注目,遂決定派駐德國公使許景澄為頭等欽差大臣,赴彼得堡與俄國政府直接舉行會談,駐俄公使楊儒為會辦,協助談判事宜。3月13日,巴限定中國方麵在兩星期內簽訂租借條約。3月15日在俄京談判的許景澄電告總署,旅順口難以挽回,李雖致電“堅持勿許”,而終無辦法,隻得退而求其次,建議“於大連稍參活筆”。[45]3月17日許回電,稱已見俄君,所索不肯讓,限3月27日必須訂約,“過期無複,俄國即自行辦理,不能顧全聯盟交誼”,並表示“俄計已決,無論何國出阻,均所不計”。[46]3月20日,許景澄見俄方限期已近,再次約見俄國外交大臣穆拉維約夫,後者竟然避而不見。同時,俄國還由海參崴出動軍艦,運載部分武裝人員到旅順口,以加強先期到達的俄軍。[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