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氏薦康一事中,把高氏願意薦康的原因僅僅歸結為楊銳的關說,似仍未涉及問題的實質。前些年,孔祥吉先生經過研究後,從兩個方麵推斷高氏疏薦可能與康用金錢賄賂有關。
首先,從高燮曾在戊戌維新前後的政治態度看,他對康有為發起的變法活動並不熱心,1895年北京強學會和1898年保國會活動中均不見其蹤跡。顯然,他算不上是康、梁政治活動的追隨者和支持者。相反,政變發生後,高燮曾緊緊附和頑固派,對康、梁落井下石。他建議慈禧“當機立斷,將張蔭桓、徐致靖、康廣仁、譚嗣同、林旭五人速行懲辦”,並主張由朝廷頒旨,“將康有為、梁啟超務獲拿京或就地正法”。[14]這種極端仇視維新黨人的心態和見風使舵的投機行為,很難使人相信他當初奏薦康氏是出於政治和道義上的支持。
其次,高燮曾確實有過賄賣封章的劣跡。沃丘仲子(費行簡)在《近代名人小傳》中謂,甲午年高燮曾被簡為給事中後,屢上封事,但“所言特屬彈劾,未嚐及朝廷得失,時政是非”。戊戌年夏,高燮曾“附疏論權川督恭壽,謂其聲名漸劣,請旨戒飭。德宗謂彈劾須有實跡,令明白覆奏。(高)乃托肆商為介,示意(恭)壽子榮勳,將以賄之多少,為覆奏之重輕,勳不應,遂具疏醜詆之”。[15]據孔祥吉先生引證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所藏高氏《密參恭壽片》以及《為署督臣貪劣顯著,遵旨據實臚陳明白覆奏折》等材料看,沃丘仲子的記載完全屬實。[16]其時正當變法進行之際,高燮曾不關心國事,卻熱衷於賄奏封章而謀取私利,足見此人人品之卑劣。
在上述兩個方麵分析的基礎上,如果再將高氏薦康之事與康、梁曾有過收買言官的計劃相聯係,或許會使孔祥吉先生的推斷更接近於事實。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底,梁啟超在致康有為等人關於變更科舉的兩封信中,非常詳盡地提到了“買都老爺上折子”推動改革的設想。他在致康氏信中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