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晚清人物與史事

二、《時務報》內爭與《公論報》的夭折

但是,到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二月時,這份似乎籌劃得很充分的日報卻未能如期麵世。不隻是延期的問題,而是完全擱淺了。這其中的緣由,現有材料尚不足以完全澄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似與《時務報》館內部的人事糾葛有關。

就在梁啟超與陳、李等緊鑼密鼓籌辦日報之時,二月初十(3月12日)黃遵憲自北京致函汪康年,建議改革《時務報》館的管理現狀,主張取法西洋各國“立法行政歧分為二”之政體形式,請報館中聘吳樵(字鐵樵)“總司一切”,為總理,吳若不來,則由龍積之“任此事”,而身為創辦人的汪與黃、梁均作為董事,議政與行政分開。同時,汪“仍住滬照支薪水,其任在聯絡館外之友,伺察館中之事”。[20]這封信意在限製汪氏權限,雖是商議口吻,卻引起汪康年不悅。據梁啟超三月初三(4月4日)給乃師康有為的信函透露,黃氏此信係因梁曾向黃寫信埋怨汪康年“專擅”有關,梁後來自認此舉“謬妄”,自責不已。蓋梁氏自粵歸,聞同門雲台(韓雲台,韓文舉之弟)、仲策(梁啟勳,啟超之弟)對汪康年之不滿之言,且多“激憤之詞”,遂與汪“生小嫌”,於是在給黃遵憲的書信中“不免多說幾句”,結果導致黃要求報館改變管理方式的來信。[21]而此前伍廷芳奉旨任駐美公使,欲招梁啟超為參讚,梁一度也有隨伍出洋的考慮,[22]所以電招龍積之來滬,是為將來接替梁氏作預備。不料,黃遵憲卻在信中舉龍積之為報館“總理”人選,這引起汪的誤解。梁啟超在信中向康有為解釋說:

超之電邀積之來也,以欲西行故,既不行矣,則欲號稱為《知新報》,請積之駐滬代理也者。俟數月後,積之與諸人既熟,又共見其才,然後舉之入主報事,此超原議也。故屢書港澳,述其情節,而南中不解此意,期期以為不可。公度與穰卿本素有微嫌,前十日間忽來一書,欲令穰引去,而使鐵及積為總理。其實,可謂鹵莽不通人情,反使超極下不去。幸日來次亮、木齋等,同擬創辦一日報,名曰《公論報》,屬超專主其事。超則蚤定主意,屬積在彼主持,故與穰言論之間絕未吐露一形跡,而積與人情世故甚熟,極能相處,故至今仍無一毫嫌疑。[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