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晚清人物與史事

六、再說事實

經過幾十年的演化,寇連材的“事跡”變得越來越豐富了。站在傳統的史學立場上,如果強調確鑿的證據,關於寇連材的身世,現在能夠確定的並不多。主要有以下幾點:他是北京昌平南七莊人,祖父名寇懷璧,父親名寇士通。寇連材原名成元,排“成”字輩,為獨子,叔伯兄弟大排行行七;15歲時與順義張姓女子結婚;光緒十六年(1890年),其父與趙姓財主因地界糾紛輸了官司,家破人亡。寇成元遂拋妻舍子,入京自閹入宮,後改名寇連材。[68]至於入宮後的情況,據清宮檔案,可以確定的有三點:其一,寇連材於光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1893年6月23日)入宮,時年17歲;其二,入宮後即在奏事處當差,充最低級的使令太監,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1895年11月14日)經總管崔玉貴等奏請,才將其補儲秀宮當差,這是一次正常的工作調動;其三,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被殺。[69]除此而外,其他生動無比的細節和“事實”,都是在寇氏死後逐步衍生出來的。

有關寇連材的事跡,還有一種與“烈宦”形象不同的說法。這是一位名叫信修明的太監所知道的情形:

寇連材是奏事處的太監。素與太後掌案太監王俊如來往過密。王被珍妃賣官事牽連,發往奉天充軍。寇連材異想天開,想作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想上一個奏章,自以為如果太後采納,可為升官之道,如太後不喜歡,僅是充軍奉天,不惟可與王俊如聚首,也是發財之一途。因清朝太監充軍外地,人還未到,當地就先有人代辦沿路車馬飲食費用,到了軍所,將軍以下的官長無不高看,因是近侍太監,誰也不敢得罪。豈知寇連材上了奏章,不僅沒博得太後喜歡,反而獲一死罪。

太後宮太監,平日事甚繁忙,無休息之時。每至春正月,按例有五天官假。寇因此告假出宮。在此五天之內,他草就了一個奏章。一天清晨進宮未到司房銷假,直接去了頤和園樂壽堂。此處是太後寢宮。早晨太後剛剛起床,正在**坐著梳頭。寇連材到窗外跪地,頭頂奏章說:“奴才有奏事。”太後驚訝說:“吆,這東西,不是找死嗎!”叫李蓮英上來,不一會,李進殿。奉旨將寇交刑部治罪。李蓮英接過寇的奏章說:“好小子,我們的人會有像你這樣出色的?”實際上是譏笑他。清朝規定太監不得幹預朝政,不問緣由,押到菜市口把寇連材殺了。奏章並不出奇,交司房存庫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