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維納斯的腰帶:創作美學

第四章 文學賴以棲身的家園———作為文學符號特性的語言

上麵兩章我們先討論了文學作為人類的精神活動的性質,我們描述了“文學五十元”;接著我們把問題“沉落”到藝術層麵,討論了文學作為藝術的審美特性,把藝術與非藝術區別開來;本章我們把問題再一次“沉落”到語言層麵,討論作為文學的符號特性的語言,力圖把文學與非文學區別開來。同時討論與文學語言相關的若幹重要問題。例如,語言在文學中到底具有什麽功能、處於什麽地位呢?為什麽又有那麽多的詩人、作家呼喊“語言的痛苦”呢?文學語言與日常語言有沒有區別?如果有區別的話,那麽文學語言的特征,特別是它的深層特征又是什麽呢?這就是本章要著重討論的問題。

一、語言是文學的載體和對象

無論古今中外,一般都認為語言對文學來說是重要的。文學是語言的藝術。語言是文學的第一要素。一個不能按文學語言固有規律去運用語言的作家,或者在語言問題上沒有追求的作家,他們的事業是很難成功的。這些幾乎是大家共同的看法。杜甫的“語不驚人死不休”所代表的是中國古代詩人對語言的看法。別林斯基說:“詩是藝術,是容納真實思想和真實(不是虛假的)感覺的優美形式;因此,一個字、一個不正確的表現,常常會糟蹋整篇詩作,破壞印象的整體性。”[1]別林斯基是一位理性主義者,他基本上是作為古典美的擁戴者的代表說這番話的。“新批評”派的代表人物瑞恰慈則說,詩歌是“最全麵的言語形式”。文學結構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的茲維旦·托多羅夫則提出了語言藝術符號的“自指”(self-reflective)說,認為文學的基本特性就是“符號指向自己而不指向任何其他東西的能力”[2]。瑞恰慈和托多羅夫則是科學主義者,他們是作為現代美的擁戴者的代表說這些話的。由此不難看出,由古典到現代,人們都非常重視語言在文學中的地位,但同時也表明他們對語言在文學中究竟占有什麽地位又是大異其趣的。古典文論所持的是“載體”說,語言隻是一種“形式”“工具”“媒介”“載體”,它的功能在於表達生活的和情感的內容,內容有“優先權”,形式則處於被內容決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