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維納斯的腰帶:創作美學

第五章 “莊嚴的謊話”———作為文學基本品格的藝術真實

文學作為美的最高形態之一,當然應該追求藝術真實性。藝術真實性是文學的基本品格,這一點是幾乎所有的作家、理論家都表讚同的,如劉勰反對“為文而造情”,主張“為情而造文”,他認為“為文而造情”者,心裏沒有刻骨銘心的感受和體驗,不過是為了沽名釣譽,所以其作品必然“**麗而煩濫”。“為情而造文”者就不同了,他“誌思蓄憤,而吟詠情性”,所以“為情者要約而寫真”。[1]巴爾紮克認為,對作家來說,“獲得全世界聞名的不朽的成功的秘密在於真實。”[2]列夫·托爾斯泰在《日記》中寫道:“寫不真實的東西是可恥的。”“我將在‘曆史’的封麵上寫上這樣的題詞:‘我無所諱言。’”[3]高爾基說:“文學是真實的領域”,“文學是巨大而又重要的事業,它是建立在真實上麵的,而且在與它有關的一切方麵,要求的就是真實!”[4]魯迅非常痛恨“瞞”和“騙”的文學,他要作家們“睜了眼看”,他疾呼:“世界日日改變,我們的作家取下假麵,真誠地,深入地,大膽地看取人生,並且寫出他的血和肉來的時候早到了。”[5]魯迅在1925年向作家發出的呼籲沒有過時,也永遠不會過時。藝術真實是文學的基本品格,已成為全體真正作家與理論家的共識。本章要討論的是三個問題:為什麽說藝術真實是文學的基本品格?怎樣理解藝術真實?怎樣創造藝術真實?

一、善與美必須以真為伴

藝術真實之所以是文學的基本品格,我以為可以從以下三點來加以說明。

1.文學必須是善的,但善必須以真為伴

文學作為人的精神活動離開了真實,所謂“善良”就變成了罪惡的欺騙。一個再明顯不過的事實是,一部作品要感動人、教育人,首先必須以其真實描寫使人相信。人們不相信的事物,是談不到感動人和教育人的。對於具有藝術真實的作品來說,盡管讀者明知作品是虛構的,是“假”的,可以說是“滿紙荒唐言”,卻寧願相信它是真的,還要為它動感情,或流淚,或歡呼,在激動中心甘情願地接受作品所宣傳的生活真理。這就是藝術真實的力量所在。對於不真實的作品來說,讀者既已知道你的作品是虛構的,是“假”的,在閱讀過程中,又覺得處處矯情做作,那麽在讀者的心中,就假上加假,這樣的作品怎麽能使人相信呢?哪怕作家有“至善”的動機,讀者也不會領情。不論現在和將來,讀者永遠拒絕不真實的作品。巴爾紮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