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報上有一條消息:上海某調查機構在中學生中進行了一次關於你喜歡什麽職業的調查,排出了上海中學生最喜歡的十種職業。在他們所喜歡的職業中,科學家占第一位,汽車司機也在喜歡的職業之內。唯獨作家、藝術家未能列入這十種職業之中。我跟一位資深數學教授討論這個問題時,這位教授直言不諱地說,盡管中學生對職業的選擇有多種多樣的原因,但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科學家發現真理,而作家、藝術家及其作品則與真理無緣。文學、藝術擁有真實,但它不擁有真理。他甚至說在科學的麵前,文學、藝術不過是“二等公民”。他的這種說法,讓我這個搞了幾十年文學的人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靜。後來,我又發現,他的觀點,與後現代主義的藝術“無思想、無意義、無深度”的說法“不謀而合”。這就激起了我對這個問題的興趣。我冥思苦想,難道文學在科學麵前真的是“二等公民”?難道在詩人、作家手裏就不握有真理?
在進入這個話題前,要把上一章的“真實”與本章的“真理”這兩個詞做些區分。誠然,真理與真實是密切相關的,真理必須建立在真實的基礎上,而真實也必然可以延伸或提升為真理,但真實(true, real, authentic)與真理(truth)又是有區別的,真實與假、偽相對,具有真確的含義;真理則與謬誤相對,真理是對客觀事物規律的揭示,或者說是客觀事物的規律在意識領域中的正確反映。真實往往指事物本身,一般說其形態是經驗的、感性的;真理則超逾事物本身,一般說其形態是超驗的、形而上的。具體到文學上麵,藝術真實一般是指具體藝術形象本身而言,真實的藝術形象讓人聯想起真實的生活本身;藝術真理一般指藝術形象所含蘊的形而上的觀念,藝術真理給予人的是深刻的啟示。
一、文學史上人們怎樣為詩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