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維納斯的腰帶:創作美學

第九章 偉大而珍貴的饋贈———作家的童年經驗

童年經驗是指從兒童時期(一般是把從出生到成熟這一時期稱為“兒童期”。所謂成熟是指身心發育過程的基本完成。據兒童發展心理學的研究,人類個體的發育成熟大致在十六七歲左右。)的生活經曆中所獲得的體驗。童年經驗離不開活動主體的經曆。每個人都有一個童年,都有生養他(她)的父母,都有養育他(她)的故鄉,有他(她)嬉戲的小院、草地、小溪、田野、山岡、樹林,有他學習的幼兒園、學校,有他(她)的兄長、親戚、同學、朋友和最難忘的初戀。有屬於他(她)的陽光、星星、月亮、螢火蟲和永遠不會止息的蛙鳴或陪伴他(她)入睡的海潮、鬆濤。有屬於他(她)的獨特的喜、怒、哀、樂等。這一切構成了他(她)的最初的生活環境和人生遭際,形成了他(她)的短短的卻是重要的經曆。然而,完整的童年並不僅僅是原本的童年生活的記錄,它還包含了活動主體對自身童年生活經曆的一種心理印象,帶有很強的主觀色彩。或者說童年經驗基本上是一個心理場,它不完全反映童年生活的物理環境,而更傾向於主觀的心理變異。

童年經驗與文學創作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這是因為,作為藝術家的作家是最具有童心的人。法國著名作家都德說:“詩人就是還能夠用兒童的眼光去看的人。”童年經驗雖然是稚氣的甚至是可笑的,可又往往包容最深厚、最豐富的人生真味。從一定意義上說,童年經驗本身就是一種審美體驗,一種人生最初的審美體驗。這種體驗不帶世俗之態,未被成見所汙染,是情感的自由表現。認真提出童年經驗與創作的聯係的是弗洛伊德。他說:

難道我們不該在童年時代尋找想象活動的最初蹤跡嗎?孩子最喜愛、最熱衷的是玩耍和遊戲。難道我們不能說每一個孩子在玩耍時,行為就像是一個作家嗎?[1]

本章將著重討論三個問題:童心與作家心理結構的對應關係,童年經驗對文學創作影響的方式,作家如何保持童心和充分利用童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