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像躲避瘟疫一樣躲避苦難,因為生活的苦難隻能給人帶來悲慘的呼號和痛苦的呻吟。然而,當我們翻開古今中外的文學史,卻驚異地發現,作家們卻更熱衷於寫人生的苦難,而讀者也更喜歡觀賞、閱讀令人心酸掉淚的悲劇。對此,生活在4 ~ 5世紀的古羅馬著名基督教思想家聖·奧古斯丁(公元354—430年)在《懺悔錄》裏就困惑不解地問道:“沒有誰願意遭受苦難,但為什麽人們又喜歡觀看悲慘的場麵呢?”似乎是專為回答聖·奧古斯丁所提問題,在過了約三百多年之後,我國唐代偉大的文學家韓愈(公元768—824年)說道:“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聲要妙。歡愉之辭難工,而窮苦之言易好。”[1]但是,為什麽“愁思之聲”勝過“和平之音”,“窮苦之言”超過“歡愉之辭”呢?韓愈僅僅說:“是故文章之作,恒發於羈旅草野。至若王公貴人,氣滿誌得,非性能而好之,則不暇以為。”[2]這裏並沒有正麵解答問題。實際上奧古斯丁和韓愈想討論的,就是近代美學經常談論的審悲快感問題。就文學創作而言,審悲經驗是作家審美經驗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作家們總是說“傾訴最哀傷的思緒才是我們最甜美的歌”[3]。因此,討論作家對悲的審美體驗,即審悲經驗,是很重要的。本章重點討論兩個問題:生活中的苦難為什麽在文學創作中能轉變為美感?文學創作中化悲為美的基本條件是什麽?
一、人生的苦難向審美的愉悅的轉化
在審美觀照和體驗中,為什麽人生的苦難竟能轉化為審美的愉悅?在具體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對“審悲”的含義要有一個界說。在第二章,我們曾講到,我們所理解的審美,是對一切美的形態的觀照。“審美”的“美”,不僅是指“美好”,而且也包括醜、崇高、卑下、悲、喜等。因此,“審美”既包括審美(美好),也包括審醜、審崇高、審卑下、審悲、審喜。盡管上述關係有明顯區別,但它們仍是同一類型,即當我們喜愛美、憎惡醜、嘲笑喜、憐憫悲時,我們都是從情感上評價不同的對象,而且都是從美的理想的光芒照耀下來評價它們。這樣看來,審悲快感是審美體驗之一種,而且是很重要的一種。審悲的含義又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就狹義說,審悲是指對悲劇的觀照;就廣義說,審悲是指對人生的各種各樣的苦難的描寫與評判,包括對別離、失戀、離異、災禍、戰亂、死亡、孤獨、憂鬱、悲愁、怨憤等一切引起痛感的富於悲劇意味的現象的描寫與評判。我們在這裏所取的是廣義的“審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