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已經走過了半個多世紀。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文學理論與文學批評,與共和國同命運,經曆過艱難與曲折。我們今天提出的“文化詩學”的構想,並不是我們心血**,突發奇想,而是半個多世紀文學理論與批評合乎邏輯的發展,它有自身的學術背景。我們必須把這個學術背景弄清楚,文化詩學的新構想才是可以理解的、可以被接受的。這樣,我們就不能不用今天的視野,來考察中國文學理論走過的曲折的路程。
為了尋找到一個敘述的視角,我們借鑒韋勒克、沃倫在《文學理論》一書中提出來的一對概念,這就是文學理論研究的所謂“內部研究”與“外部研究”,我們還借用新中國17年(1949—1966)學術研究提出的“自律”與“他律”這一對概念。什麽是“外部研究”?韋勒克和沃倫說:“流傳極廣的、盛行各處的種種文學研究的方法都關係到文學的背景、文學的環境、文學的外因。”[1]他們因為是“新批評派”,對於“外部研究”持批評的態度。他們說“這種研究就成為‘因果式’的研究,隻是從作品產生的原因去評價與詮釋作品,終至於把它完全歸結於它的起因。(此即‘起因謬說’)”[2]他們把文學研究中的傳記研究、心理學研究、社會學研究、文學思想研究、文學的藝術學研究,籠統都看成“外部研究”。他們主張“內部研究”,什麽是“內部研究”,他們說,“文學研究的合情合理的出發點是解釋和分析作品本身”。[3]例如,“文學作品的存在方式”;“諧音,節奏和格律”;“文體和文體學”;“意象,隱喻,象征,神話”及小說的敘述模式、文學的類型等的研究,才是“內部研究”。不過中國100多年的文學理論的發展,很難尋找到這種嚴格的“外部研究”與“內部研究”。中國的研究者可能更多地講“自律”與“他律”。凡研究文學自身規律的叫作“自律”研究;凡研究文學與政治、社會、曆史、文化、民俗、心理、環境等關係的,叫作“他律”研究。“自律”的概念比“外部研究”的概念要寬一些,如作家傳記、創作心理、審美接受在韋勒克、沃倫眼裏都還是“外部研究”,但在17年的學術視野裏,已經不是“他律”而被稱為“自律”研究了。我們在下麵的敘述中,會考慮到這種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