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藝謀的一個低級錯誤
前幾天的一個晚上,我隨便打開電視,發現北京台做的一個節目:張藝謀在“侃”他最近完成的一部電影,這就是《三槍拍案驚奇》。為了推銷他的影片,他和他的團隊免不了誇讚自己的電影如何如何好,希望大家一定要去看。這都無可厚非,反正是商業片,都想招攬顧客,賺點錢,可以理解。過一會兒,在某位女演員(還是不說她的名字)登台以後,張藝謀就一個勁兒說她演得好。好在哪兒?好在她會哭。張藝謀說,自他從影以來,所接觸的演員中,一個女演員能哭二三次就是優秀演員了(是在一部電影中,還是在拍一個場次中,張藝謀未說清楚)。因為一邊哭,還要一邊看鏡頭,看自己的位置。能哭五六次的,就很不錯了。有的演員不行,就要抹點什麽的。可她說哭就哭(指這位他欣賞的演員),竟然哭了17次,哭的時候鼻涕眼淚一起來,嘩嘩的,就像擰開了水管一樣。哭完了,又立刻能笑。言外之意是,能哭二三次的已經是優秀演員,現在遇到一位能哭17次的,那就是優秀中的優秀,頂頂優秀。張藝謀如此捧演員,完全是在誤導演員和觀眾,似乎哪位演員會哭就是好演員。
錯,錯,完全地錯,而且是低級錯誤。張藝謀作為中國名導演,電影大師,就這番話而言,連一點藝術理論素養都沒有。一個演員能不能哭,根本不能衡量這個演員的天才和本領。應該知道,按照藝術理論的常識,一個演員在舞台上或在銀幕上是過著雙重生活的。一重是她必須進入角色,角色要笑,她就笑,要大笑,她就能真實地大笑起來;角色要哭,她就能哭,要小哭就小哭,要大哭,她就能真實地大哭起來。因為這時候,她忘卻了自己,“完全”成為劇中人。這就是我有一篇博文裏麵所說的“我向體驗”。如同法國的大作家福樓拜談到自己寫《包法利夫人》時說:“今天我就同時是丈夫和妻子,情人和姘頭,……我覺得自己就是馬,就是風,就是雨的情語,就是使他們的填滿情波的眼睛眯著的那道陽光。”演員當然也應這樣。但演員還有另一重,那就是她仍然是演員,她在劇中笑或哭的時候,她仍然能冷靜地、清醒地觀察和評價自己的笑或哭。這後一重是一個演員的天分所至,是非常難的。一個演員在劇情要求她小哭的時候卻大哭起來,淚流滿麵,甚至不能控製自己的哭聲,這是演出失敗的標誌。是的,有時候,劇情要求演員的隻是小哭,要求哭的時候,淚珠隻能在眼眶裏轉,或僅僅流到臉蛋上,不能流不出,也不能再往下掉,如果這個演員做到了,這才是恰到好處的。如果控製不住地哭,哭個沒完沒了,滿臉是淚,那就是演出失敗。絕非張藝謀所說的一個電影裏(或一口氣)能流17次眼淚的演員,就是什麽好演員。這完全是不懂起碼藝術理論的信口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