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創作問題六章

第一輯 創作論

文學創作的審美意義

真正的文學是美的,它給人帶來令人心醉的美感,帶來瞬間的卻是無限的自由感。本文將從三個層次來揭示文學創作的審美意義。

一、文學創作是人類的本體活動之一

文學作為一種存在,總有它存在的原因,揭示文學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的原因,我們就可以找到文學創作的深刻意義。

(一)文學創作起因於人們要表現所體驗的感情

一個人的一生總要有各種各樣的經曆,伴隨著經曆產生喜怒哀樂等各種各樣的感情,當這些感情變成豐富而深刻的體驗時,人就想把這些感情體驗表現出來,於是文學創作就成為人表現自己感情體驗的形式。20世紀50年代初,我國出現了一位名叫高玉寶的作家,他寫了一篇題為《半夜雞叫》的作品,作品中寫的是地主如何殘酷壓迫和剝削長工,以及長工們如何用自己的聰明才智跟地主做鬥爭的故事。由於這篇作品寫得生動而又深刻,被選進中學語文課本,從而傳誦一時。實際上,高玉寶在寫這篇作品的時候,識字並不多,作品中不少字不會寫,就用圖畫代替。試想想看,一個識字不多的人,怎麽在一夜之間就會成為全國聞名的作家呢?關鍵是他自己當過長工,有刻骨銘心的體驗。在這種情況下,他就會有一種強烈的願望,要把自己的感受和體驗向別人盡情傾訴,以泄心頭的塊壘。所以高玉寶當時雖然文化水平不高,識字不多,也硬能寫下《半夜雞叫》這樣優秀的作品。寫作可以看作他生活的繼續,是他生活的本體的一部分,或者通俗地說,是他精神生活所開出的花朵。俄國偉大作家列夫·托爾斯泰曾這樣說:“藝術是人類精神生活的表現之一種。比方說,一隻畜生如果是活的,它一定要呼吸,也一定要排出廢氣,同樣,人類是活的,他們一定要從事藝術活動。因此,此時此刻,藝術應當是此時此刻的藝術——當代藝術。”[1]列夫·托爾斯泰的意思是,藝術活動(包括文學創作活動)對人而言,並不是什麽神秘的活動,就像呼吸、吃飯一樣自然。人缺氧,就要呼吸,餓了,就要吃飯,若憋了廢物,就要排泄。同樣,人若有了充溢的感受和體驗,就自然會有強烈的把自己的感受和體驗寫出來的願望。所以列夫·托爾斯泰又說:“心頭自然而然想搞文藝創作,但是,隻有當那欲望無法祛除,像是喉嚨裏發癢,非咳嗽不可的時候,我才理當動手去幹。”[2]這就說明,真正的文學創作不是無病呻吟,不是玩耍嬉戲,更不是賺錢的手段,是有感而發,是生活缺失時的補償,或是生活豐富時的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