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吳天墀文史存稿(增補本)

二、對於當代權威,不稍屈撓;正誼明遠,弗計利害

1.慶曆間,胡瑗以白布召對,侍延英講《易》,讀“乾元亨利貞”,不避上禦名,上與左右皆失色。瑗曰:“臨文不諱。”(《道山清話》)按仁宗名禎。

2.元祐初,起文潞公(彥博)平章軍國重事,召程正叔(頤)為崇政院說書,正叔以師道自居,每侍講,色甚莊,繼以諷諫,上畏之。潞公對上恭甚,進士唱名,侍立終日,上屢曰:“太師少休。”潞公頓首謝,立不去。時年九十矣。或謂正叔曰:“君之倨,視潞公之恭,議者以為未盡。”正叔曰:“潞公三朝大臣,事幼主不得不恭。吾以布衣為上師傅,其敢不自重?吾與潞公所以不同也。”(《邵氏聞見錄》)伊川為講官,主複坐講之禮。講書有容字,哲宗蕃邸嫌名,中人以黃綾覆之。講畢,進言曰:“人主之勢,不患不尊,患臣下尊之過甚,而驕心生耳。此皆近習養成之,不可以不戒,請自今舊名嫌名皆無複避。”(見《伊川學案》)又《人譜類記》卷五雲:“時人或勸伊川加禮貴近,先生曰:‘何不見責以盡禮?而責之以加禮,禮盡則已,豈有加也?’”

3.紹聖元年,尹焞應進士舉,發策有元祐邪黨之問。焞曰:“噫,尚可以幹祿乎哉?”不對而出。告程頤曰:“焞不複應進士舉矣。”頤曰:“子有母在。”焞歸告其母;陳母言曰:“以善為養,不知汝以祿養。”頤聞之曰:“賢哉母也!”(見《和靖學案》)

4.張九成以不附和議為秦檜所惡,嚐使人讒之曰:“大凡立朝須優遊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直人者!”(《人譜類記》卷四)九成既忤秦檜,謫居於外者凡十四年。《鶴林玉露》雲:“張無垢謫橫浦,寓城西寶界寺。其寢室有短窗,每日昧爽,輒執書立窗下,就明而讀。如是者十四年。洎北歸,窗下石上,雙趺之跡隱然。”附此,可想見其貞定有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