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吳天墀文史存稿(增補本)

二、廣大川峽人民和北宋政府的尖銳矛盾

王小波、李順起義的北宋初年,川峽地區除存在著農民階級和川中特多的大地主的尖銳矛盾外,廣大川峽人民與北宋封建專製政府所實施的嚴重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的矛盾,其尖銳性也為當時國內其他地區所不及。

川中夙以富庶著稱[28]。農、工、商業的發展,自唐代以來就與東南財賦之區的揚州等地居於各地的最前列[29]。在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宋軍入蜀前的30年孟蜀統治時期,“府庫之積,無一絲一粒入於中原。所以財幣充實”[30],出現了繁榮的地主經濟。宋太祖決策進攻西蜀,其主要動機之一本就是在掠奪財富[31]。孟蜀政權覆滅後,北宋政府就組織了龐大的運輸力量,分水陸兩路,經曆10多年的時間,把孟蜀統治集團長期搜括積累的寶貨幣帛全數搬走[32],不複有“一絲一粒”周轉和流通於川中市場上,而且在漫長的運輸過程中,還沉重地加深了川峽人民的負擔,使他們蒙受“廢農作”“破產”,以至“坐沉覆”而喪失生命[33]。

但就北宋政府對川峽地區所實施的經濟剝削政策來說,帶有更大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還在於它采取了一係列的“竭澤而漁”的殘酷手段。

在這裏,須得強調指出的,首先是田賦。宋代承用唐代的兩稅法征收田賦。唐代製定兩稅法時(780年),已把租(粟米)、庸(力役)、調(布帛)三者全包在內,但隨後差役和名目繁多的雜調依然出現。加以五代橫征暴斂,人民的負擔越發沉重,北宋王朝在製度上都把它一概合法化起來,這使得以土地為征收對象的田賦,不止較唐代有著成倍以上的增長[34]。在這種情形下,田賦的承擔者們,本已感到力不勝任,而到王小波、李順起義時的宋太宗統治末期,由於政治因循腐敗,更形成“賦役不均”的嚴重現象[35]。川峽是豪族大地主特多的區域,這些豪族大地主憑借自己的勢力和地位,與地方官吏相勾結,隱瞞土地,逃避負擔;其結果,一切繁重的賦役自然主要落到農民中的自耕農和半自耕農身上;這兩種人在鄉村中人數最多,超過半數。由於北宋開國以來執行姑息豪強、不抑兼並的政策[36],造成他們地位很不穩定,破產失業機會特多,承受不了繁苛賦役的重壓,便首先作了大土地所有者兼並下的犧牲者。至於田賦額較唐代倍增,連同差役徭役繁興紛至,更必然要影響到川中廣大的客戶農民,特別是對豪族大地主有著嚴重依附關係的“旁戶”農民,使其更多地承受地主階級轉嫁給他們的所有封建剝削,並越來越甚地把他們驅迫到饑寒困窮和死亡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