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吳天墀文史存稿(增補本)

四、明代人之三吳水利論

三吳水論,前史軼之,入宋始有言之者,範仲淹倡修圍、浚河、置閘三者不可缺一之論。

景祐中,範仲淹言:“修圍、浚河、置閘,缺一不可。蓋浦港利用浚,海港利用閘,圩岸利堅厚也。”(《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九)

後人大抵祖述之。

政和六年,戶曹趙霖上言三說:“一曰開治浦,二曰置閘啟閉,三曰築圩裹田,三者缺一不可。”……元大德八年,海道千夫長任仁發言:“……大抵治水有三:港必深闊,築圍岸必高厚,置閘竇必多廣。”(《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九)

明代言者益眾,總約其要,曰殺上流,曰決下流,曰貫通下流,曰築圩作堰,曰置閘防沙。

案水利之說不一,而總其要,不過三四端而已。其曰複漂陽之五堰,杭州之長河堰,常州之望亭堰,務使水不入於太湖者,此殺其上流之說也。其曰開吳淞江、劉家河、白茆、七丫諸浦,使水或南或北,並入於海,此決其下流之說也。於江河之旁,各仿古人之跡,分為塘浦,是又於下流而貫通之也。築圩岸以圍田,作堰以防水,使之畢歸於塘浦,而東去之水,自然滿盈迅疾,所以為內之勢也。置閘以限海水之至,使沙不入而水易出,所以為外之防也。是數者盡之矣。(《天下郡國利病書》卷一五)

與仲淹之說,出入蓋寡。今取明人之專學而較詳贍者,揭述於後焉。金藻華亭人,撰《三江水利論》,陳治水之道六事,而以任委得人為要。

治水之道有六:曰探本源也,順形勢也,正綱領也,循次序也,均財力也,勤省視也,所以行之者有一,曰任得人而已。(《三江水利論》)

修治圩岸溝洫,當在開江置閘之先,而治圩岸又應前於溝洫。

昔人以開江、圍岸、置閘為第一義,又以河道、田圍二事,兼修不可偏廢,此皆至當之論。後人祖之者,率多以開江為務,而圩岸溝洫,漫不知省。臣愚以為江固當開,閘固當置;然圩岸溝洫,又在開江置閘之先,而圩岸又當先於溝洫也。……臣愚以為必如是,然後財無空廢,人無徒勞,時無虛度,河成而兩旁為田,雖有驟雨,亦難衝塞矣。(《三江水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