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哀惋的呼籲,以至憤懣的抨擊,政府當局抱定“笑罵由他,好官自為”的態度,盡可滿不在乎的;但四川的保路風潮,卻較之粵、湘、鄂幾省都要來得更為激烈,他們不止用語言文字抗爭,而且以行動表現,並表現得相當普遍化和深入化。換句話說,當時整個四川社會都深深受到了這一事件的影響,清政府的威信到此已難於維持,不複為人民所顧念的時候,一個268年的專製帝國,也就分崩離析,不可挽救倒下來了。
在上麵我們已經說過,川漢鐵路是光緒二十九年川督錫良請準由川人籌款自辦的。在計劃中的這條路線,是由漢口經宜昌,萬縣,重慶而達成都。築路基金由地方紳商認集股份。從三十一年開始,先由宜昌向西動工。因路線長,三峽工程艱巨,紳商認集之財力尚感不足,所以後來又有“租股”的名目,即是“每畝帶征,以充路款”的辦法。由此得來的款達千餘萬兩,殆成大宗。不過這種零星湊集,是需要長期性的。加以紳商結黨,互爭權利,經營能力與組織方法也欠高明。以曆時數年,成績殊為不佳。故光緒三十四年清政府頒布勘路查款辦法,即已派員調查過川漢路辦理的情形。《清史稿·交通誌》雲:“宣統三年,川路司出納者虧倒路股百九十餘萬,川人宦京者甘大章等聞於上,查明飭追,徒托空言而已。”這亦是引起石長信請定幹路、支路辦法的論據。石長信在奏疏中,曾有好幾點批評到川漢路商辦之未善。例如他指責:
川漢集款皆屬取諸田間,其款確有一千餘萬。紳士樹黨,各懷意見;上年始由宜昌開工,至歸州以東,此五百裏工程尚不及十分之二三,不知何年方能告竣;而施典章擅將川路租股之所入,倒賬竟至數百萬之多。
四川、湖南現因興造鐵路,創為租股名目,每畝帶征,以充路款,聞兩省農民,正深訾怨,偶過荒年,追呼尤覺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