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這方麵必須放棄另外一種幻覺:似乎每個人都像人物那樣行動。從“我做這個”變成了“我曾經做過這個”,現在必須從“他曾經做過這個”變成“他曾經做過這個,而不是別的”。如果讓行動符合性格,或者讓性格符合行動,這就是一種特大的簡單化;真實人的性格和行為所表現出來的矛盾,不允許這樣來表現。社會的運動規律不能用“理想狀態”來證明,因為“不純” (矛盾性)恰好是屬於運動和運動著的事物的。總的說來,創造—些類似實驗條件的東西,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必然的,這就是說,有時一種相反的實驗是可能的。此外,社會在這裏通常被當成了一種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