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戲劇小工具篇

史詩戲劇

許多人都認為“史詩戲劇”這個詞兒是很矛盾的,因為人們從亞裏士多德出發,認為表現某個故事的史詩和戲劇形式是截然不同的。這兩種形式的不同絕不是由於一種是被活著的人們所表演,而另一種則是借助於書本或史詩作品,如荷馬史詩和中世紀的民間歌手的歌唱同樣都是戲劇的表演,而歌德的詩劇《浮士德》和拜倫的詩劇《曼弗雷德》,顯然是作為書而發生著它們的巨大影響。——戲劇與史詩的兩種形式的不同,按照亞裏士多德的意見應該到它們不同形式的結構當中去找,對它們的規律則從美學的兩個不同分支加以闡釋。這種結構形式取決於把作品呈獻給觀眾的不同形式,有時是通過舞台,有時則通過書本,但是這與在史詩作品裏也有“戲劇”的因素、在戲劇作品中也有“史詩”的因素完全無關。

資產階級的小說在前一個世紀相當多地發展了戲劇因素,這兒指的是情節的高度集中,各個部分相互牽動與製約的機緣。一定的朗讀熱情,對各種互相衝擊著的力量的刻畫,即是“戲劇”因素的標誌。小說家杜布林[1]提出一個出色的見解,他說,史詩和戲劇不同之點,就是它可以用剪刀分割成小塊,而仍能完全保持其生命力。

這兒不必探討,怎樣才能填平史詩和戲劇之間這條長長的、不可逾越的鴻溝。隻是指出,由於技術的成果使得舞台有可能將敘述的因素納入戲劇表演的範圍裏來,也就夠了。幻燈的出現、舞台借助機械化而取得的巨大轉動能力、電影,使舞台裝備日臻完善。這一切都是出現在這樣一個時代,亦即當運動著的力量擬人化,或把人當作不可看見的形而上學的力量來加以處理的時候,人們當中許多最重要的事件再不可能簡單地在舞台上加以表現了。

為了將事件變得為人們明白易懂,把人生活著的周圍世界加以誇張,使之具有意義,這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