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視野中的中華古代文論係統

五、形成古代文論民族文化個性的社會經濟原因

中國古代“上農”觀念形成了家邦製度,相互合作,親近土地,是“天人合一”生活的理想。這種以家庭為形式的自然農業經濟在倫理道德上的反映是“以和為貴”,在文論上的反映就是通過氣、神、韻、境、味所體現的“以和為美”。這與西方海洋國家在文論上以衝突為美是很不相同的。

人的任何觀念,包括文論觀念,都不是無緣無故生成的,都是由特定的社會經濟條件發展起來的。因此,觀念的發展何以是這樣而不是那樣,歸根到底,也必須由這個社會的經濟條件及其社會心理來加以解釋。中西文論觀念和範疇的深刻區別,也必須由中西經濟不同形態的發展入手,才能得到正確而深刻的解釋。在上一章,我們從“上農”的角度,解釋了儒、道、釋文化產生的社會原因。這裏我們將就中華文論基本範疇的文化個性產生的原因,做進一步申說。

(一)農業文明與家邦製度

與希臘羅馬作為一個海洋國家不同,中國總體上是一個大陸國家,中國古人所理解的中國,就是“四海之內”。盡管中國也有漫長的海岸線,但中國古代思想家對海的興趣都不高。《論語》中,孔子隻有一次提到海:“道不行,乘桴浮於海。”(《論語·公冶長》)孟子的著作中也隻有一次提到海:“觀於海者難為水,遊於聖人之門者難為言。”(《孟子·盡心上》)這與西方古代思想家蘇格拉底、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經常進出於各島之間,對於海的興趣異乎尋常的情況大不一樣。古代中國的人口集中於黃河、長江流域,中國人屬於大陸人。這樣的地理條件就決定了中國的經濟是長期的自然農業經濟,對農業的重視遠遠超過對商業的重視。中國古代思想中有本末之別。“本”是指農業,“末”則是指商業。其理由是,如果不是農業生產出東西來,哪裏會有商業性的交換關係?就是說,必須先有生產,然後才有交換。所以古代中國曆來都“重本輕末”。這樣一來,從事商業的人,就被看作是從事“末”的工作的人,他們也就自然受到輕視。一般地說,古代中國有四個傳統階級,這就是士、農、工、商。商被排到最後一個,而士、農則被排列到前麵。所謂“士”即地主,雖然以出租土地為生,不直接從事生產,但他們的命運都係於農業。收成的好壞與他們生活的好壞密切相關。這樣士與農在對自然、生活的感受上也就有了相通之處。士與農都受到社會的重視。《呂氏春秋》中有《上農》一篇,就把農與商做了對比,極力地美化農民的種種生活方式,說:“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少私義則公法立,力專一。民農則其產複,其產複則重徙,重徙則死其處而無二慮。”同時盡量醜化商人的一切生活方式,其中說:“民舍本而事末則不令,不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民舍本而事末則其產約,其產約則輕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誌,無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古代中國“上農”而輕商,而農則隻靠土地為生,土地對他們來說是**,所謂“天地自然育成萬物”,對土地有一種信任感和親切感,因此“天人合一”自然就成為理想。另外土地不會移動,農民世世代代就生活在一個地方,一家一戶終年耕種土地,這樣就發展起了與西方的城邦製度不同的家邦製度。一個家族有父子、兄弟、夫婦等人倫關係,這些關係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其他社會關係,如君臣、朋友關係,當然也要按家族關係來理解和衡量,君臣關係要按父子關係來規範,朋友關係要按兄弟關係來規範。家,這是中國自然農業經濟衍生出來的核心的社會組織形式。那麽在家族關係上提倡什麽呢?這就是所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婦隨”等。這種關係的實質就是我們前麵反複講的“和”。一家人中,盡管有父子、兄弟、夫婦等多種關係,但是都要以“和”為貴。因為隻有這樣“和”,在農業生產中才能建立起“和”的協作關係,大家齊心協力、相互配合,達到五穀豐登、人畜興旺、豐衣足食。宋代範成大的《四時田園雜興》,就寫出了農民田園生活的和諧美好。其中第八首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