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遺憾指出的是,西方現代作品論無論哪種形態似乎都沒有充分注意到作品的整體性,或多或少都帶有一些“機械”的色彩。那麽我們能不能回過頭來,看看中國古代先輩是如何來思考文學作品的本體、文學作品的構成和文學作品的美質的。
按現代文學理論的觀念,作品區分為內容與形式兩個要素。或者說,文學作品是由內容與形式兩個要素構成的。對此,哲學所提出的問題是:是內容決定形式,還是形式決定內容?內容與形式之間何者是第一位,何者是第二位的?等等。美學所提出的問題則是:在內容與形式兩個因素中,美在何處?這種美又有何特征?等等。哲學與美學所提的問題不同,那麽它們的回答也應該有所不同。美學無法代替哲學的回答,但哲學也不應代替美學的回答。這樣,美學首先要提的問題是作為內容與形式的結合體的文學作品,它的美在何處呢?美在內容還是在形式?或者是在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中?對這個問題曆來就存在著不同的、甚至對立的看法。
(一)美在於內容
現代許多理論家都持這種看法,即認為文學作品的根本是生活內容與思想感情內容,形式隻是把內容呈現出來而已,因此美在藝術作品的內容中。19世紀俄國學者車爾尼雪夫斯基的觀點可以作為這種看法的一個典型代表。
在車爾尼雪夫斯基看來,“藝術作品任何時候都不及現實的美或偉大”[1],“客觀現實中的美是徹底的美”[2],而作為藝術作品形式的形象則“隻是現實的一種蒼白的、而且幾乎總是不成功的改作”[3]。這樣他就認為,生活內容通過藝術形式的呈現與傳達,不但不能增加生活的美,相反還要使生活的美受到損害。那麽,人們為什麽還需要藝術這種形式呢?他說:“現實的美是完全的美,但是可惜它並不總是顯現在我們的眼前……海是美的,當我們眺望海的時候,並不覺得它在美學方麵有什麽不滿人意的地方;但是並非每個人都住在海濱,許多人終生沒有瞥見海的機會;但他們也想要欣賞欣賞海,於是就出現了描繪海的圖畫。自然,看海本身比看圖畫好得多,但是,當一個人得不到最好的東西的時候,就會以較差的為滿足,得不到原物的時候,就以代替物為滿足。”[4]車爾尼雪夫斯基的這些看法,包含兩層意思:第一,藝術作品僅僅是生活的蹩腳的替代品,藝術作品的美遠遠不及生活的美。第二,就藝術作品的內部構成看,具有美學意義的是內容,因為這種生活內容,可以“使那些沒有機會直接欣賞現實中的美的人也能略窺門徑;提示那些親身領略過現實中的美而又喜歡回憶它的人,喚起並且加強他們對這種美的回憶”[5]。而藝術形式則僅僅起一種“複製”作用,而且由於這種“複製”是“蒼白的” “不成功的”和“低劣的”,它不具有美學意義,不能成為美感的一個來源。用他自己的話說:“藝術形式無法使一篇作品免於輕蔑或憐笑,假如作品不能用它的思想的重要性去回答‘值得為這樣的瑣事嘔心瀝血嗎’這個問題的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