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西方隻是在個性、共性、個別性、普遍性這些概念上打轉轉不同,中華古代文論在塑造典型人物上,提出了“傳神寫照”的觀念。從一定意義上說,典型人物形象的根本特征,就是要形神兼備,讓讀者感到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但同時又在他身上能夠見出深刻的社會意義來。中國古代的“傳神寫照”說補充了西方的典型論。
在文學作品類型中,寫實型作品是比較重要的一種。小說、劇本等基本上都是寫實型作品。一講到中國古典小說,我們的眼前立刻就湧現出劉備、關羽、張飛、諸葛亮、曹操、宋江、林衝、李逵、魯智深、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王熙鳳等這些活靈活現的人物。
文學作品中創造的人物形象不可勝數,但我們隻把那些最成功的人物形象稱為典型。一個小說家和劇作家是不是優秀,不是以他們寫了多少作品為標誌,而是以他們創造出多少典型人物為標誌。因此,典型是寫實型文學的審美理想。
如我們在第一節所說的,在西方文論中,由於其曆史文化背景和文學發展等原因,典型論發展得比較好。第一,典型理論提出得比較早。第二,典型論到了黑格爾和別林斯基那裏已經基本成熟,提出了個性與共性、普遍性與個別性相統一的典型觀。但是在黑格爾與別林斯基之後,典型問題仍然爭論不休,中國與西方皆如此。歧見紛呈成為一種理論景觀。問題出在哪裏呢?問題就出在典型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普遍性與個別性的統一,在理論上有重大缺陷。從哲學的角度看,不但典型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普遍性與個別性的統一,實際上世界上我們可感知到的一切事物(包括人與物),都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普遍性與個別性的統一。例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中華語言文化中心所在的華裔館前麵,路邊有一排高高的棕櫚樹,每一棵樹都是獨特的“這一個”,你不可能在其他地方找到一棵與它完全一樣、毫發不差的棕櫚樹,這是它的個性;但這一棵棕櫚樹畢竟是棕櫚樹,它幾乎具有所有南國棕櫚樹的普遍性質,這是它的共性。就是說任何人、任何物都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都是個別性與普遍性的統一。這樣一來,典型與非典型的區別在哪裏?可見用個別與一般的統一、個別性與一般性的統一、偶然性與規律性的統一,隻是在哲學層麵說明了典型與非典型的共同特性,並沒有從美學的、藝術學的視角來揭示典型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