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女子參政權運動的興起,既是清末女權思潮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反清革命勝利形勢下政權轉移過程中的必然趨勢。清末女權主義者認為,女子“改革時之盡義務既與男子等,他日之權利亦必與男子平”[43]。武昌起義後,一些先進女性積極投身於革命運動。她們或組織女子北伐隊,直接參加革命戰爭;或組織女子醫療隊,參與革命救護工作;或組織女子後援會,為革命軍隊募捐籌餉,等等。據不完全統計,辛亥革命前後參加各種革命工作的婦女,有姓名可查者約380人,其中有54人參加了同盟會。[44]這些事實表明,女子為革命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因此,她們在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以後,理所當然地提出了女子參政權的要求。
1911年年底,革命戰爭方酣,原同盟會會員、中國社會黨女黨員林宗素即發起成立第一個女子參政團體——女子參政同誌會,明確宣稱以“普及女子之政治學識,養成女子之政治能力,期得國民完全參政權”為宗旨。[45]1912年1月5日,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林宗素便以女子參政同誌會代表的身份麵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據說得到孫氏麵允“國會成立,女子有完全參政權”的許諾。[46]消息公布,對於要求參政權的婦女是一個極大的鼓舞。她們紛紛成立女子參政團體,響應林宗素等人要求參政權的呼聲。例如,吳木蘭組織女子同盟會,以“助民國促進共和,發達女權,參預政事”為宗旨[47];沈佩貞組織男女平權維持會,以“破除一切專製,尊重人道主義,維持男女平權,抵抗強權惡習,使男女享負對等權義”為宗旨[48];張昭漢(默君)與伍廷芳夫人聯合發起神州女界共和協濟社,以“聯合五族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振興實業,提倡國貨,養成共和國高尚完全女國民,協助國家進步”為宗旨[49];上海女界組織中華女子競進會,以“研求政治上及軍事上之智識,以期養成人材,發達女權”為宗旨,“以為將來參政之地步”[50];浙江女界組織女子策進社,以“喚醒女界,策進完全國民”為目的,反對“男界專製”[51];湖南女界成立女國民會,號召女界同胞“捐棄數千年脂粉惡習,尊重億萬年神聖人權”[52];廣東女界組織女權研究社,“力爭女子選舉權”[53],等等。這些團體,多以爭取女子參政權為首要目標。在此基礎上,女界先進唐群英、張漢英、王昌國等人擬聯絡全國女界,由各省女界公舉代表到南京組織統一機關女界參政同盟會,向參議院和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提出請願書,“要求中央政府給還女子參政權”[54]。於是,由女子參政團體的請願活動掀起了民初女子參政權運動的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