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憲派與革命派都是中國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他們自登上政治舞台之日起,就在為爭取改善資產階級的政治地位而努力地奮鬥。由於他們與當權者清政府的利益關係不同,他們選擇了不同的政治活動方式:立憲派承認皇權的合法性權威,試圖以和平請願運動促使清政府實現君主立憲;革命派則主張用暴力革命推翻清王朝,實現民主共和。雖然兩個運動的基本目標都是為了實現資產階級民主政治,但是,由於運動方式的差異與政治策略的分歧,兩派之間的鬥爭曾經頗為激烈;而最終由於清政府的倒行逆施將立憲派推上了革命道路,兩大運動走向合流,並因此而結束了清王朝的曆史使命。
立憲運動與革命運動首先是分途發展、互爭雄長。19世紀末,中國在甲午戰爭中被東鄰“蕞爾小國”日本戰敗,使朝野頗為震驚。有識之士在反省洋務運動失敗教訓的同時,有鑒於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經驗,開始致力於政治製度的變革。作為新興資產階級政治代表中兩個不同的政治派別,革命派與維新派選擇了不同的變革道路,革命運動與維新運動幾乎同時發端。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運動的源頭至少可以追溯到1894年興中會的成立,戊戌時期康梁領導的維新變法運動則與此後的立憲運動一脈相承。雖然在戊戌政變尤其是庚子事變之後有不少維新分子轉向革命,即使維新派中的中堅人物梁啟超也曾一度傾向革命,但是,革命運動與維新—立憲運動終歸是源流各異,路途分殊。關於革命派與立憲派(以及維新—保皇派)的矛盾衝突的史實,學術界已多有論列,這裏隻擬簡略地提示三點。第一,兩派在海外華僑與留學生中關於活動經費的募集以及運動的基本力量與政治發展空間之爭頗為激烈,幾有水火不相容之勢。他們互相把對方看作自己生存與發展的最大障礙,如孫中山宣稱維新—立憲派是“專尊滿人而抑漢族”的“漢奸”,要“先清內奸而後除異種”[26],梁啟超則表示:“我黨與政府死戰,猶是第二義;與革黨死戰,乃是第一義。有彼則無我,有我則無彼。”[27]這些極端偏激的言辭,充分反映了兩派勢力在海外華人與華僑的極為有限的政治發展空間中此消彼長、難以相容的關係。第二,兩派的思想交鋒主要是君主立憲與民主共和的政治方案之爭,關鍵在於是否保存皇權,由此而決定了運動方式的選擇:是暴力革命還是和平變革?康梁等維新—立憲派以“保皇”為旗幟,孫中山等革命派則以“排滿”為宗旨,這是雙方矛盾一時難以化開的死結。1902年,康有為發表《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隻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明確地標舉君主立憲而反對革命;次年,章太炎針鋒相對地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雙方論戰正式公開化。1905—1907年,分別以《民報》與《新民叢報》為中心,雙方論戰達到**。論戰的結果是雙方都沒有說服對方,運動仍然各行其道。第三,兩派對清政府預備立憲的態度不同,應對方式各異。1906年,清廷宣布預備立憲。立憲派歡呼雀躍,滿懷希望,他們組織團體,積極活動,希圖以和平請願的方式敦促清政府走上立憲的正軌。革命派則始終持反對的態度,他們一方麵紛紛痛斥清政府在搞“假立憲”“偽立憲”,認為所謂預備立憲“並不是真正立憲,實在拿立憲騙人”[28];另一方麵則不斷地發動武裝起義,用革命的武器做出堅決徹底的批判。立憲派支持擁護清政府的預備立憲,既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也有明顯的對抗革命的目的;革命與立憲的較量一度處於生死抉擇的關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