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問的敬意與溫情

社會史如何貼近社會

——讀《清代嫁妝研究》

社會史的研究走到今天,已經極大地鍛煉了讀者的審美能力。若幹年前,隻要看到好題目,無論內容如何,都會先加褒獎。然而現在,僅僅一個好選題已經不足以引起讀者的激動。有時甚至相反,唯其選題好,讀者對其內容期望更高,從而越發對其求全責備。

現在筆者對毛立平博士的《清代嫁妝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以下簡稱《嫁妝》。為了方便、簡潔,本文引用《嫁妝》原文時,僅標注頁碼),心情就大抵如是。該書選題實在是太有吸引力了。前此,筆者曾以鄉邦的風俗為素材,發表《討鼓旗——以女性喪禮為中心的經濟與法律問題》(《曆史人類學學刊》2003年第1卷第2期)一文,討論的其實正是女性的嫁妝。因此當看到《嫁妝》一書問世,欣喜之情難以言表。

然而或許是由於專業興趣的差異,筆者在細讀該書之後,覺得有些內容尚不能令人饜足。在此整理成文,一以表示對毛博士的支持,二來本鸚鳴求友之意,略陳筆者對於相關問題的意見。其不當之處,敬祈指正。

一、“嫁妝”的來源及構成

何謂“嫁妝”,相信每一個有社會生活經驗的人都不會陌生。毛博士在《嫁妝》的導言中開宗明義:“嫁妝,是女子出嫁時娘家陪送的財物,亦稱‘嫁裝’、‘嫁資’、‘妝奩’、‘奩具’等。”(第1頁)這一論說,其所謂“亦稱”無大問題,但是其前半的界定卻頗有疑義。導言隨後以及第四章導語中,毛博士對此還反複強調:“嫁妝是母家贈送給女兒供其帶到婆家使用的財物”(第3頁),“嫁妝是女方家庭饋贈給女兒女婿的禮物”(第205頁)。如此著筆,尚不足以說明問題的全部。

眾所周知,在傳統婚姻締結過程中,男家是要向女家提供聘禮的,或稱彩禮、財禮。對於這筆彩禮,《嫁妝》也給予了相應的關注,但給出了一個簡明的認定:“聘禮是男家送給女家的禮物,使用權和受益者應為女方家庭。”(第163~164頁)這樣處理,其方便處不言而喻;但同時也存在不足:與實際社會生活相去較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