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2年5月,盧梭在法國的處境日益危險,6月22日國王禦前會議決定:在凡爾賽宮的院子裏撕毀並焚燒他的書,“書上標明的作者要予以逮捕,關押於巴黎高等法院監獄(Prison de la Conciergerie du Palais)”。[3]盧梭輾轉去了莫第埃村,1765年又被當地宗教勢力驅逐,當時他有四個容身之處:普魯士、荷蘭、英國和薩克森-哥特(Saxe-Gotha)公國。英國不是理想的避難所,他對這片土地陌生,無論語言、風俗還是思想傳統,因布弗萊伯爵夫人的努力,他最終去了那裏。
1762年,盧梭被巴黎高等法院追捕時就有去英國的機會,布弗萊夫人致信休謨,請求他提供幫助,是年7月1日,休謨欣然應允:“我敬重他的美德與天才,願為其服務,他在英格蘭聲譽良好,我希望英格蘭人的優雅讓他印象深刻。”[4]布弗萊夫人收到休謨的信後譯成法文,轉交盧梭,他剛在莫第埃村安頓妥當,借口旅途遙遠沒有答應。[5]他更喜歡住在瑞士的小村子,對英國的印象並不好:
法國若不是自由人的國家,也是人道的國家……法國人好客,保護外國人,甚至能容忍刺傷他們的真理,假如有人在倫敦敢於對英國人說那些在巴黎對法國人說的一半壞話,那裏的人大概會用石頭痛擊他。[6]
1763年8月,盧梭四麵受敵,他想過去蘇格蘭,投奔老朋友基斯伯爵(George Keith,任職於軍隊),後來不了了之。之後兩年,在莫第埃的生活越發困難,教會不友好,普通信徒對其也有敵意。1765年6月,莫第埃召開教務會議,視之為“反基督者”。[7]這是教會法中嚴厲的判決,盧梭不得已開始了流亡歲月。為保證他的人身安全,普魯士國王在路上派人保護,其他友人也盡其所能。[8]盧梭去了聖皮埃爾島,一小塊位於湖心的陸地,離瑞士新教城市納沙泰爾不遠,當地人稱之為“土塊島”,但不久又被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