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藝術哲學

第一章 種族

首先我們要對種族有個正確的認識,第一步先考察他的鄉土。一個民族永遠留著他鄉土的痕跡,而他定居的時候越愚昧越幼稚,身上的鄉土的痕跡越深刻。——法國人到波旁島或瑪蒂尼克島上去殖民,英國人到北美洲和澳洲去殖民,隨身帶著武器,工具,藝術,工業,製度,觀念,帶著一種悠久而完整的文化,所以他們能保存已有的特征,抵抗新環境的影響。但赤手空拳,知識未開的人隻能受環境的包圍,陶冶,熔鑄;他的頭腦那時還像一塊完全軟和而富於伸縮性的黏土,會盡量向自然界屈服,聽憑搓捏;他不能依靠他過去的成就抵抗外界的壓力。語言學者告訴我們,有過一個原始時期,印度人,波斯人,日耳曼人,克爾特人,拉丁人,希臘人,都講同一種語言,文化程度也一樣;還有一個比較晚近的時期,希臘人與拉丁人已經同別的兄弟民族分開,但他們倆還合在一起,[1]能夠釀酒,以畜牧和耕種為生,有劃槳的船,在古代許多吠陀係神明之外又加上一個新的神,在拉丁語中叫做“凡斯塔”,在希臘語中叫做“黑斯提亞”,意思是灶神。這些隻能勉強作為初期文化的發端;即使他們已經不是野人,至少還是蠻子。從那時起,同一根株的兩根枝條開始分離;我們後來再遇到他們的時候,他們的結構和果實完全不同了;但一枝長在意大利,一枝長在希臘,所以我們要考察希臘植物的環境,看看那邊的泥土和空氣是否能說明植物外形的特點和發展的方向。